文档介绍:ERP软件及实施项目服务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单位:
甲方: 东莞************有限公司
乙方: 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东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由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其提供ERP产品及其实施应用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乙方应完成为甲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神州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软件;其模块如下:
序号
模块
站点数(以满足目前2009-2010年乐凯安吉的需求为准)
价格(人民币:元)
1
ERP软件
1.1
销售管理系统
30000
1.2
工程管理系统
28000
1.3
计划管理系统
40000
1.4
采购管理系统
38000
1.5
委外加工管理系统
48000
1.6
制造管理系统
49000
1.7
质量管理系统
40000
1.8
库存管理系统
40000
1.9
存货核算系统
32000
1.10
成本管理系统
48000
1.11
总账系统
28000
1.12
现金管理系统
20000
1.13
应收管理系统
18000
1.14
应付管理系统
18000
1.15
薪资管理系统
26000
1.16
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7000
1.17
财务分析系统
24000
1.18
设备管理系统
24000
1.19
经理查询系统
25000
1.20
人事管理系统
24000
合计
627000
软件实施费用,按照软件价格的60%收取;即:376200(三十七万六千二百元整;
项目成功实施,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的1年内免费维护,1年后每年收取的维护费用,按照软件价格的15%收取,不包括升级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软件及其附属资料的版权归开发者:深圳市汉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仅供甲方内部使用。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公司的管理现状和业务需求,如果甲方因为某种原因而对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业务需求描述不够全面详尽,因此而影响的项目质量效果乙方不负责任。
项目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03200万(大写一百万零三千二百元)(括号内为大写金额,以下同)元,具体构成见附件,项目旅差费由甲方承担(具体见以下第七条第4款)。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35%,即351120(三十五万一千一百二十)元;
2、ERP系统在乙方成功安装,经测试可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30%,即300960 (三十万零九百六十)元;
3、系统实施,完成初始化,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即200640(二十万零六百四十)元整;
4、余款,即:款项总额的15%,即:150480元,在项目正式提交使用一个月(以成功结账为标准)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