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乙方(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的商品房为中心佳苑第 【单元】 【层】 【号】(商品房自住宅起编层次)该商品房的用途商住,属砖混结构,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按建筑部规定,面积误差在1%以内互不找差价,超过1%的部分按多退少补原则互找差价。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总计购房款【商品房】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除房价款外,乙方应支付有关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自来水入户、居民用电入户等费用由甲方代为收取,收取金额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比例收取,乙方应当在交房前一并交给甲方。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购房合同时支付总房款的90%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余款(人民币)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甲方交房前乙方支付总房款的10%,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分期付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购房合同时支付总房款的50%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乙方于中心佳苑主体封顶三日内支付总房款的40%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乙方支付总房款的10%,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
第四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按规定时间超过三十天不支付应付款项,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权,乙方所交房款不予退还,且乙方有义务及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解除登记手续,由此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 2012 年 7 月30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本合同所称“房屋交付”是指交给乙方所购此套商品房的钥匙,但配套绿化等不在范围。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如风、雨、水灾等不可抗拒以及政府干涉行为),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15日之内告知乙方的,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时交房,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