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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daoqqzhuanyongyou2 2020/11/18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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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渝 化医司( 2006 )112 号、( 2007 ) 168 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和控股公司。
第三条 凡总投资 50 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 改建、扩建、技改、市政、及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技术引进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必须进 行招标,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不包括抢险、救灾项目 )
第四条 坚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责任、权利对等,奖惩 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坚持宏观管住、微观放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专业职能部门 的监督管理和决策参谋作用。
第七条 坚持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保证招标工作全过程受控。
第二章 招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基建副总经理 任副主任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成, 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招 标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成立工作组织机构,确定工作程序。
(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三)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 行研究决策。
第九条 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标工作的日常 事务。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兼任。
(一)招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项目建设招标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3.指导、协调项目招标工作的开展。
4.负责招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备案工作。
5.按规定代表集团公司联系协调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 部门报送招标工作的计划、实施方案、请示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等。
(二)招标管理办公室各成员部门根据招标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按 分管职能分别负责和参与相应的招标工作,审计监察和工程管理部门主要 负责招标的监督工作,全过程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 各在建工程项目组织招标必须成立在招标委员会指导下的招 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该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 由集团公司领导、项目部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法律、 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凡在建工程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 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即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各在建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 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标底编制单位和审标单位的资格。
(二)按《承包商资格审查办法》审定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入围投标, 依据权限确定中标单位。
(三)负责投标资料收集归档,审定招投标文件,审定发布招标公告 的媒介,监督信息发布行为。
(四)审定评标办法、评标纪律,确定参与评标的评委成员、监督小 组成员和招标办公室成员,对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五)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 负责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方案、总结,承办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和上报。
(六)授权项目管理单位组织估价较小的招标项目的实施,项目管理 单位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领导小组开展招标工作。
第三章 招标工作报批及备案程序
第十一条 单项合同估价 50 万元以下(不含 50 万元)或符合规定可 以不进行招标的零星工程项目 ,按市场化原则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选择承揽单 位,并统一按招标项目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单项合同估价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100 万元以下(不 含 100 万元)的项目招标,由各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按本办法组织实施 招标。招标结束后及时报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单项合同估价在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 500 万元以 下的项目招标,在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招标前,招标请示由项目管 理单位报经招标办公室审核,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以集团公司名义向化 医集团公司报送请示,待化医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单项合同估价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招标项目或专业技术、 工艺装置复杂的装置、设备招标方案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组 织集团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按程序上报化医集团审批后执行。并邀 请化医集团相关部门领导全过程参加监管。必要时可进行招标公证。
第十五条 招标请示的资料包括:
(一)政府部门批准的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