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鲁农经管字〔2009〕6号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 土地承包 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年8月5日印发
附件: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合同示范文本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不理解的条款,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解释。
2用于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
3流转内容应当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4名词解释
转包,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农户经营,原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出租,主要指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互换,指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互换双方需要办理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和重订手续。
转让,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
股份合作(入股),指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它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SDF-2009-0002
合同编号: [ ]区县 [ ]乡镇包字[年 份 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
块
地
类
面
积
四 至 界 限
用
途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地块数 块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
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