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1-15 1国际贸易结算第十二章:银行保函 2017-1-15 2一、银行保函的概念 1、银行保函的定义和特点定义: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简称保函。特点:在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保函是独立性保函,或无条件保函。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信用证化的交易业务。---- 只要银行保函规定的偿付条件(一般规定为提交某种单据或声明)已经具备,担保银行便应偿付受益人的索偿。 2017-1-15 3 2 、银行保函的种类银行保函按性质分为付款类担保和信用类担保两大类: 付款类担保指银行向保函受益人保证只要受益人按合同规定履行了其责任和义务,受益人就能收到应收款项;如果申请人拒绝付款,则有担保银行负责履行付款业务。信用类担保是指银行凭自己的信用为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或履约能力进行担保,促使交易顺利进行。见图 ( P320 ) 2017-1-15 4 3、银行保函的作用保函的基本作用是保证申请人去履行某种合约义务,并在一旦出现相反情况时,负责对受益人做出赔偿。即保证受益人在其履行了合约义务后将肯定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合同价款的权利。从本质上来说两大基本职能: 作为合同价款和支付费用的支付保证作为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补偿的工具或对违约方惩罚的手段。 2017-1-15 5二、保函的当事人保函的基本当事人是申请人、受益人和担保行;根据具体情况还涉及到通知行、转开行、保兑行和反担保人。 1 、申请人申请出具保函的一方合同当事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保函项下发生索偿和赔偿; 一旦发生索赔,在担保行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做出赔付后应立即偿还担保行所做的全部支付; 2017-1-15 6 承担保函项下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在担保行认为必要时,预支担保保证金,提供反担保。 2、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保函项下担保权益的享受者。他的权利和义务是: 履行合同义务,如按期出口货物等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有权向担保行提出索偿要求,并得到偿付; 2017-1-15 7 在向担保行索偿时,应按保函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索偿书或有关单据。 3 、担保行是指接受了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出具保函的银行,担保行的责任和权力是: 在受益人提出合理索偿时,必须按保函规定的条件支付款项; 在向受益人做出赔付后有权向申请人或反担保人索偿,如果申请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人已支付的款项,担保行有权处置保证金或抵押品; 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担保行有权向申请人 2017-1-15 8 追索不足部分; 在开立保函前,对担保内容和申请人的资信、履约能力及经营作风等做综合审查以决定是否出具保函,有权拒绝开立他认为不能或不愿承担义务的保函; 如同意开立保函,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出具保函; 有权根据保函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金、抵押或反担保; 有权根据付款金额大小和风险责任大小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2017-1-15 9 担保行的免责事项: 对保函所涉及的合同标的不负责任,对保函所涉及的单据、文件或证明的真伪及其在有底过程中肯能出现的遗失和延误等不负责任,对所发生的要求通知或转开或保兑的指示未被执行而造成的损失亦不负责任。 2017-1-15 10 4、通知行通知行指受担保行委托,将保函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负责保函表面的真实性,如代受益人核对担保行的印签是否真实正确等,并将表面真实的保函及时传递给受益人; 传递保函后,可按规定向担保行或申请人或受益人收取转递费用;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转递给受益人,应将情况及时告知担保行,以便担保行采取其他措施。通知行对保函内容正确与否不负责任,对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