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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收费标准样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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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收费标准样稿.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20/11/19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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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收费标准样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本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自诉人、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二、律师事务所应在要求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范围内和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100—1500元/小时
计时收费时间确定, 根据 《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措施》 第九条对应要求实施。
四、 计件收费
(一) 适用范围: 通常适适用于不包含财产关系法律事务。
(二) 收费标准:
1、 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案件, 1000—15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案件, 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案件, 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案件, 30000—150000元/件。
(4)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按上列标准实施。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参考上述收费标准收取,可选择按百分比收费,由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包含财产:500—8000元/件
五、 按百分比收费
(一) 适用范围:适适用于包含财产关系民事、 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 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 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最高不得超出要求收费百分比。
争议标 收费百分比
10 万元以下 (含 10 万元) 费率为 %
每件低于 500 元按 500 元收取。
10—50 万元 (含 50 万元) 费率为 4%
50—100 万元 (含 100 万元) 费率为 3%
100—500 万元 (含 500 万元) 费率为 2%
500 万元以上 费率为 1%
六、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收费, 依据本标准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收费要求;代理刑事案件申诉收费, 依据本标准代理刑事案件收费要求。
七、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于经济确有困难, 但又不符正当律援助范围城市居民, 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 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助金、劳工赔偿金和其它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 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要求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九、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 (含防城区) 律师事务所, 按要求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十、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界定由律师事务所提出,经当事人确定后, 能够双方协商收费。
十一、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收费标准, 民事、行政案件分为一审、二审、实施和申诉再审, 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和申诉再审。
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措施()(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律师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人和律师正当权益, 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 依据《价格法》、《律师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措施》等相关要求, 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实施措施所称律师服务收费, 是指依法同意设置律师事务所或分所, 指派获准在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律师, 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由律师事务所或分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
法律援助中心和获准在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律师不得收取律师服务费。
公职律师和企业律师不得收取律师服务费。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照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老实信用标准。律师事务所应该便民利民, 加强内部管理, 降低法律服务成本, 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包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 申请取保候审, 担任被告人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