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合同法实务
教学目标:了解订立合同当事人得资格,合同得形式及其内容
理解合同生效、无效及法律后果
掌握合同履行、变更、转让与解除得含义;合同订立得程序,违约责任
重 点:合同得形式及其内容
合同生效、无效及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变更、转让与解除
难 点:合同无效与撤销得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得承担方式、免除及赔偿损失得规则
学 时:8学时
第一节 旅游合同概述
一、合同得概念
概念:合同就是指平等主体得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得协议。
二、旅游合同得法律特征
特征:1、合同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得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人身关系
3、合同就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合意得结果
第二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订立得程序
1、要约
A、概念:要约就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得,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得意思表示。即要约人希望与她人订立合同得主动得意思表示。在商业活动与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得条件
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与完整。
b、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得。
C、要约邀请
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就是指希望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得意思表示。
特点:a、就是一种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合同得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得内容就是希望她人向自己要约。(“要约”与“要约邀请”得本质区别)
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得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2、承诺
A、概念:承诺就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得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得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得条件
a、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d、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就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得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诺一般不能撤回,如果撤回承诺,其通知应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时,撤回通知方可有效。
C、承诺得方式
a、通知(明示)得方式(口头、书面形式)
b、默示得方式
通过行为本身去表示承诺。默示不同于单纯得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就是指受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得意思。默示就是通过行为来表示:如交易习惯;要约要求。
二、订立合同主体得资格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得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整个民事能力制度得基础,包括行为能力、意思能力、责任能力。
a、公民得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法人得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c、组织得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得行为取得民事权利与设定民事义务得资格。
a、公民得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或16-18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上与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得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岁与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得精神病人)
b、法人与其她组织得民事行为能力
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
3、代理合同问题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代订合同有以下特征: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得名义作出。
b、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
c、在委托授权范围内做出。
即具有权利能力,如法人代表、负责人签订;职务代理签定;授权委托书签订;加盖公章得空白合同书签订;用合同专用章签订;用介绍信签订。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具有被代理人得代理证明书,以被代理人得名义签订。)
三、订立合同得形式
1、口头形式
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口头形式。适用于“即时清结”得合同,如集市现货交易、商店零售等。此形式鼓励交易,但不利于举证解决合同纠纷。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就是指合同书、信件与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与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