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典案例分析
1、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因为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某甲撞成重伤。
请问:受害人甲是否有权提起国家赔偿?为何?
法理分析
受害人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5项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违反行政职责,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受害人有取得赔偿权利。本案中,消防车在火速赶往火灾现场途中,因为行车过快,将一正常行路人某甲撞成重伤,已严重违反行政职责,故消防部门应负担国家赔偿,受害人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
2、王某是A县公安局警察,因表现突出,加之B县公安局当初工作繁忙,而被借调到B县公安局,在借调期间一次实施任务中,其违法剥夺某乙人身自由。现某乙想提出国家赔偿。
请问:此案被告人是谁?为何?
法理分析
此案被告人是B县公安局。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正当权益造成损害,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所在行政机关应是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时,其职权所属行政机关,而不一定是该工作人员所属行政机关。本案中,A县公安局是甲所属机关,B县公安局是其所在单位,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所以,B县公安局是被告。
3、某市朝阳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治安管理权。5月一天,联防队员甲抓获了有行窃嫌疑人某乙,因某乙拒绝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某甲用木棍将乙 殴打致伤。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应由谁负担国家赔偿义务?为何?
法理分析
此案应由区公安分局负担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4款要求,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正当权益造成损害,委托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案中,区治安联防队受区公安分局委托行使治安管理权,在行使职权时,联防队员甲用木棍将行窃嫌疑人乙殴打致伤。故依法应由委托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分局负担赔偿义务。
4、王某和邻居李某不和,一日又因小事发生争吵,王某认为自己吃了亏,欲寻报复。于是找到在某区公安分局工作好友刘某,说明意图,让刘某帮助其出出气。刘某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以李某公然欺侮她人为由,骗得领导同意,对李某拘留了15天。李某不服,事后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请问:该案中谁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损害后,可否对刘某行使追偿权?为何?
法理分析
本案中某区公安分局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刘某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以李某公然欺侮她人为由,骗得领导同意,对李某违法拘留了15天,严重侵犯了李某人身权。依据赔偿法之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正当权益造成损害,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损害后,能够对刘某行使行政追偿权。赔偿法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损害后,应该责令有有意或重大过失工作人员负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本案中,行为人刘某为了给好友出出气,有意在没有任何证据情况下,骗得领导同意,对李某违法拘留了15天,应负担全部赔偿费用。
5、某甲因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取保侯审,后报检察机关同意变更为逮捕。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处某甲有期徒刑十二个月,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无罪。现甲计划提起赔偿诉讼。
请问:按国家赔偿法要求,此案负有赔偿义务机关是谁?为何?
法理分析
此案负有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