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早
程
(试行草案• 2009年10月
1日起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0
3
第二章
0
4
第三章
0
4
第四章
0
6
第五章
1
1
第六章
1
2
第七章
1
4
第八章
1
5
第九章
1
7
第十章
及 18
卿丄虫职业技术学徒青年勰訓会競(试行
草案)
第一条 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Suzhou In stitute of
In dustrial Tech nology Young Volu nteers Association 简称 SZU YVA
是在院党委和团委的支持下于 2004年5月成立,经过近5年的发展, 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完整的协会章程,以及一系列的管 理条例。
第三条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
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身章程,独立自主地开 展工作。
第四条 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会会员活动,为社会、 学院提供志愿服务,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五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 本协会受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团委直接指导。
第七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 致力于改善社会风气,建立温馨、和谐、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 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深入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
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三)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推动
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道德整体水 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五) 为城乡发展、社区发展、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 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六)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以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
务;
(七)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志 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八) 开展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培训等工作,为青年志愿者提供发展机
会;
(九) 开展与校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八条 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不分种族、性别、年龄、宗教 信仰,承认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试行草案) ,
并提出申请,经青年志愿者协会招聘或内部讨论、审核通过的同学均可 成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因毕业或其它原因失去学籍的,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本会成 员因违反学院有关纪律受到处罚的及因违反本会有关规定的, 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适当处理。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层招聘面试或内部讨论、审核通过;
(三) 宣布成为正式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会员有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会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四) 会员有权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青年志愿者协会
重大事务的权利;
(五) 会员有对本会各级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不称职的
干部有权提出罢免意见的权利;
(六) 会员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七) 会员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八) 会员有行使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附则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义务;
(十) 会员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十一) 会员有宣传本协会的宗旨、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的义务;
(十二) 会员有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的义务;
(十三) 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等。
第十三条 会员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及本章程的行为,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
其会员资格。会员失去会籍,其会内担任的职务自动免去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