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换(发)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北京化工研究院内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负责人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64270352,64216131-2547
传真:010-64270352
电子信箱: fanyanru@
联系人:范彦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单位:
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64270352,64216131-2547
传真:010-64270352
电子信箱:fanyanru@
联系人:范彦如马平分董蔚
检测范围:全部
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
邮政编码:110022
电话:024-25933077
传真:024-25898718
联系人:赵丽秀
检测范围:全部
国家无机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邮政编码:300131
电话:022-26689275
传真:022-26644947,(022)26370175
E-mail:wangqi@ trici. cn wjyzhx@
联系人:王琪
检测范围:所有无机类食品添加剂
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电话:024-85869139
传真:024-85869149
联系人:沈日炯
检测范围:食品添加剂色素类产品
化学工业气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大连甘井子区甘北路34号
邮政编码:116031
电话:0411-86673710;85961016
传真:0411-85961015
网址:
电子信箱:mail@
联系人:赵敏
检测范围: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号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64645551
传真:010-64625604
网址:
电子信箱: songquanhou@
联系人:宋全厚
检测范围: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糖精钠、果胶
国家轻工业三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8266
传真:010-64438266
电子信箱:******@.
联系人:黄雅钦
检测范围:食品添加剂明胶
企业可自主选择上述所批准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