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同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 协商,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
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
与涟水 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
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
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 %;丙
方出资 元 占出资总额 %; 丁方出资 元
占出资总额 %。
各共同投资人将上述出资额在协议签定之日起,交给事务 执行人甲方。由委托管理的甲方投资人保管并打收款凭证(收 条)。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 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以岀资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和无形资产为共 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 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 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 的日常事务。
2、 其它共同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 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甲方在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 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不遵守本协议或者过失而造成其它共 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 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 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 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2、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屮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