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课题来源
本课题为某养殖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设计规模为,污水水质为:
水质/项目
COD/mg·L-1
BOD5/mg·L-1
SS/mg·L-1
pH
NH4+-N/mg·L-1
处理前
8000~12000
3500~4500
3000~4000
9~11
500~700
处理后
400
150
200
6~9
80
该课题由指导老师xxx老师指定。
2、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粪尿量将进一步加大,污染威胁也将更严重。由此可见,畜禽排泄物已构成了巨大的污染源,若处理不当就会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养殖业污染也已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重视,这一问题引起了各国畜牧部门和环保组织的极大关注。
畜禽养殖的粪尿,废水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粪尿露天堆置场地在雨季的地表径流是造成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污染途径。由于畜禽粪尿的淋溶性很强,粪尿中的氮、磷及BOD等淋溶量很大,如不妥善处理,就会通过地表径流和渗滤进入地下水层,或在土壤中积累,并造成土壤污染。受畜禽粪尿、废水污染严重的土壤,将会失去作物生产能力,甚至树木、野草也不能生存。据调查,一个饲养母猪100头、繁殖猪1500头规模的养猪场,~,因长期受畜禽粪尿污染,土地完全丧失生产能力,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并自颁布之日起在全国实施。标准从废水、恶臭的排放及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并督促改进清粪工艺,推动干清粪工艺的发展,以减少养殖废水的排放。为配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国家环保总局起草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对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并严禁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县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划定的环境敏感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提出县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确
定辖区内的大中型养殖场和重点养殖区域限期治理名单,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分期分批限期治理。环保总局分别于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在石家庄、肇庆和大
连连续三年召开大型环保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策略和途径。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已将全面开展畜禽养殖业废水的处理提上日程。
3、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综述
对于畜禽养殖业带来的环境问题,国外早已有了深刻的认识。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畜产公害”问题。欧洲的荷兰南部、比利时、德国西部的下萨克森州、丹麦、法国的布列塔尼亚等畜禽养殖业发达的城市也都曾被畜禽粪尿与废水造程的严重环境危害困扰,纷纷通过法律及环境管理措施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粪尿及废水的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由于养猪场污水处理不同与工业污水处理,养猪场经济效益不高限制了污水处理投资金额不可能太大,这就需要投资少、处理效果好、最好能回收一部分资源,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养猪场的污水处理通常并不是仅采用一种处理方法,而是需要根据地区的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不同,以及猪场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污水数量和质量、净化程度和利用方向,采用几种处理方法和设备组合成一套污水处理工艺,以下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