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图分类号:
密
级:
UDC:
本校编号:
10652
硕士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
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研究生姓名:
甘霖熙
学号:20104102001611
校内指导教师姓名:
杜江涌
职称:
副教授
校外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申请学位等级:硕
士学科:
专业:
法律硕士(法学)
论文提交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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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
Research on Legacy Supervisor System
作者姓名:
甘霖熙
指导教师:
杜江涌
副教授
西
南
政
法大
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内容摘要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成前的这段时间内,遗产的权利归属处于不确定状态,且
遗产很可能是分散的,为不同人所占有。此时由于遗产未能被统一的保存和管理,很容
易发生被私分、转移、盗窃、毁损,甚至灭失的情况。这样一来会令继承人、受遗赠人
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本文基于对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关于遗产继承纠纷问题的分析,引出所要探讨的问
题,并明确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设置遗产管理人制度。要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
首要的任务是明确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遗产管理人的职责等重要内容。
本文围绕着我国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构建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案例简介”。该部分梳理了季羡林遗产继承纠纷案。
第二部分是“案件争议焦点”。该部分通过前一部分对案件的阐释,可以看出本案
的争议焦点是继承权、遗产权利的归属,以及未完成财产分割之前遗产管理的问题。我
国现行立法上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和遗产保管人制度,就制度本身来说,相关规定过
于笼统,并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制度。现实中遗产继承纠纷问题的解决,在很多情形
下是缺乏相关具体法律规定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的难题;至此,遗嘱执行人制度
和遗产保管人制度的弊端也随之暴露出来。为弥补法律上的漏洞,遗产管理人制度呼之
欲出,该制度比之前两种制度有着更为全面的功能。总而言之,与时俱进的设立遗产管
理人制度,能有效弥补遗嘱执行人和遗产保管人制度的不足。
第三部分是“遗产管理人制度构建之探析”。本部分从遗产管理人的内涵入手,明
确其含义,并探讨该制度对死者遗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两项主要职责。虽然与遗
嘱执行人和遗产保管人的职责有重合之处,但与这两种制度相比,他有着更为广泛的内
涵,在制度设计上比前两者更加完善。在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构建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关
键问题就是遗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如何,他决定着遗产管理人的权利内容。关于此,学
术界有着不同的意见。本部分选择了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阐释,一种是代理权说,
他可细分为被继承人的代理说、继承人的代理人说和遗产的代理人说三个流派。另一种
是固有权说,他可细分为机关说、限制无权说、任务说三个流派。通过对以上观点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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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可以看出,无论哪种学说都各有利弊。综合本文写作体例,笔者认为固有权说中的
任务说更为合理。这种学说更倾向于认为遗产管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事实上,遗
产管理人本身应该能够在遗产继承纠纷中起着重要的平衡作用,因此不应单一的代表任
何特定方的利益,而应以独立的姿态出现,承担对遗产管理的责任。最后,本部分对国
外和中国大陆的遗产管理人制度进行了比较法考察,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