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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样稿.docx

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0/11/24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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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需根据工商部门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收监督检验。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需根据工商部门制订自查统计表对自己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七天一次、每个月一表,自查统计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收检验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真实性负责,未认真推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十二个月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参与健康检验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含:本店全部在职员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和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二、健康管理组织措施
1、管理职责:对全部进入本店工作职员将安排其到当地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假如发觉弄虚作假造成不符合健康要求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十二个月新招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订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验范围包含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等。
3、依据体检结果上岗:假如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假如检验出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职员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职员健康证,并建立职员健康档案,统计职员个人信息、从事岗位、健康证办理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年检:健康证使用期为十二个月,店经理负责职员健康证年检,确保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职员健康证到期前,安排职员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十二个月检。
6、年检结果处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工作。如职员在职员作中患有法律要求传染性疾病,假如属于临时性,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假如是难以治愈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岗位上。
7、监督检验:店经理对每十二个月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扣罚。
三、职员其它卫生管理要求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齐,做到常剪指甲、常剪发、常常洗澡等,常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和接触污染物后必需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依据《中国食品安全法》,制订本制度。 
购进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实供货方主体资格正当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成取证实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要求,和证实食品起源票证,并保留原件或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要求。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还必需检验是否持有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