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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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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doc

上传人:1314042**** 2020/11/25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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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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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操作者应熟悉所操作机床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并掌握本操作规程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工上岗前八小时内不得有饮酒和服用具有麻醉性的药品;上岗时具有良好精神状态。
操作前要穿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不得在开动设备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长发的员工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应放入帽内。穿好劳保皮鞋、工作裤,劳保裤裤脚应罩住劳保皮鞋口,保证铁削不得溅入鞋内。
检查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和关闭,保险、联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设备是否可靠接地。
车床运转和操作时严禁戴手套操作,只能装卸工件时戴手套;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机床开动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工件、夹具、工具、***是否装卡牢固;按润滑表加注润滑油,并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切削工件前,应先以低速转3~5分钟,确认润滑系统畅通,各部位正常后,再开始车削。
在用顶尖顶持工件加工时,尾座套筒的伸出量不得大于套筒直径的两倍。
加工偏重工件时,必须加配重,保持平衡,配重必须可靠固定,刹车不要过猛,转速不能过快。
禁止严禁超规格、超负荷、超转速、超温度使用机床;禁止设备在运转中变速,严禁用倒车挡刹车,更不得用手制止卡盘旋转;在切削过程中***未退出工件之前不得停车。
加工细长料时,要用顶针、跟刀架或中心架;工件从主轴内孔向后伸出的长度超过300mm的应有托架支撑,必要时设防护栏杆;使用中心架跟刀架,靠模板时,必须检查与工作接触面的润滑是否良好。
机床在运转时,严禁用手拿着板牙、丝锥造扣,必须使用专用的夹具。
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要用专门工具清扫,如刷子或钩子。
机车转动时用锉刀进行打磨时,锉刀必须安装把柄。操作者两腿要前后站立,右手在前,左手在后,用力均匀。
不得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岗位,确因需要离岗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卡盘扳手、刀架及螺丝配合应合适,不得在扳手口上加垫使用,在扳手上加套管使用后,应立即取下。
使用的各种胎具、卡盘、量具不得随意乱放,用完后要放在工具箱内,经常使用的要放在专用的木盘上。
车刀必须牢固卡在刀架上,刀头不得伸出过长。刀垫要整齐,不得以锯条、破布、棉纱等作为垫用材料。
进刀前,刀架顶尖、中心架、跟刀架等各部位的定位螺丝都要拧紧。
使用纱布抛光时,不得将纱布缠在工件上用手握紧进行抛光,必须把纱布卡于适当木版或锉刀上方可抛光。
严禁工件转动时将手伸进孔内摸刀或工件。不得将头部靠近转动的卡盘或胎具,观察孔内的切削情况。
禁止在主轴或尾架锥孔内安装与其锥度不同或锥面有刻痕、压伤、不清洁的工具。
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后砸断。小料切断时不得用手去接。
工作中,应随时注意设备的润滑情况及运转情况是否良好,机床发生异常时,如异响、冒烟、震动、臭味等,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工作结束后,停止机床运转,将使用的各种***、工具、量具、材料等物品整理好,将毛坯、半成品、成品分别堆放整齐。
下班时对未加工完的重、长、大型工件应加好支撑,以免引起工件和主轴变形。
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关闭总开关,将各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上;溜板箱、尾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