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二 简易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验统计
被检验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上写企业全称,不能写简称
地 址: 企业营业执照上写地址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张x x 职务: 总经理 联络电话: xxxxxx
检验场所: 检验场所尽可能详写,锁定某个场所
检验时间: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至 xx 日 xx 时 xx 分
我们是 xx 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安监办执法人员 xx 、 xx ,证件号码为 xxx 、 xxx ,这是我们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验,请给予配合。
检验情况: 注意事项:对检验发觉问题,应有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程等作为判定依据 。
如: 1、装载机驾驶员xxx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2、你企业未建立隐患排查基础台账。
3、在表述中一定要明确隐患具体位置及状态。
无文字空白处,在下一行应写“以下空白”或在空白处划斜线。
检验人员(署名): 、
被检验单位现场责任人(署名): 以上检验情况属实。XXX (署名处应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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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处理方法决定书
(巫溪XX)安监管现决〔〕1 号
企业全称 :
XX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安监办执法人员于 年 月 日现场检验时,发觉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要和现场检验统计一致
2、
3.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存在问题无法确保安全生产,依据 《中国安全生产
法》第五十六第一款第(三)项要求,现作出以下现场处理决定:
1、立即撤出XX地方作业人员。
2、责令你单位临时停止XX地方作业。
3.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假如不服本决定,能够依法在60日内向 巫溪县 人民政府或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巫溪县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