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工程名称: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煤磨车间改造工程
发 包 人: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时间: 2010年9月10日
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国三冶集团宁波分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
1、伤亡控制指标
因公死亡率为零,因公重伤率为零,‰。
2、施工安全达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达到优良等级。
3、文明施工目标
文明施工达到优良等级,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4、贯彻执行公司综合管理目标,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公司的环境方针。
5、公司综合管理目标为:承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100%。保证实现按合同工期制定的工期目标。投诉处理,顾客满意率100%。保证达标排放。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6、公司的质量方针为:诚信至上,管理求精,为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满意的服务。
7、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以人为本,依法施工,预防为主,降低事故发生率。
8、公司的环境方针为:依法施工,污染预防,节能降耗,造福社会与未来。
第二条: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
1、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依法接受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和行业标准。
3、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建立一支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安全责任制,质量生产责任制,安全消防责任制。对防火作业,高空作业,危险作业,食物中毒,防暑降温,突发事故应有事故救援预案。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预防、处理事故隐患的相关知识,严禁无证上岗。各承包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上报各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批准执行并报中冶集团总工审查后送达中冶安全部存档,并安排专人监督与管理和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6、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起吊工程、高处作业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电气工程、防腐工程、拆除工程、压力管道、受压容器拆装工程、爆破工程、危险性大工程,易燃易爆工程,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作好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7、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作好专项安全防护,保证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的人员,及相关设施的安全,作好安全、防火、保卫工作。
8、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全过程中作好安全生产的运行控制,施工中必须认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9、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当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作好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绘制简图,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件,作好事故调查、分析和报告,并作好事故的处理,加强防范措施和作好整改工作。
10、事故处理: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应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国家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轻伤48小时上报,重伤24小时上报,死亡2小时上报。任何单位不得漏报和瞒报,否则追究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条:施工人员安全责任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正确佩带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高挂低用,系在安全可靠部位。
2、施工人员应参加周一由负责人主持的安全例会,安全员应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布置检查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限期整改。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作业前应做好人、物、环境、行为、机具、电气设备的确认工作并按本工种操作规程认真执行。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要预防滑跌、物体打击,孔洞伤害,触电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危险区域作业应设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牌,作好专人检查和监护。
5、在禁火区从事电焊、气焊、电气切割工作前办理动火证,备灭火器,并有专人监视火种。
6、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到指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