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题:遵纪守法 做阳光少年 创和谐校园
板块一:题记
题记——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 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 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学法、 懂法、守法,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学校做个好学生。板块二:以下行为不可有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
品、读物等;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纠集他人结伙打
架滋事,扰乱治安;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多次偷
窃;参与赌博;吸食、注射毒品。
法律告诉你: 以上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管制、拘役、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板块三:典型案例我点评
案例一: 27 岁的四川男青年车某经常以“少爷”的网名上网聊天,幽默的话语
迷住了“贪心小妹”肖华,两人聊得十分投机。感觉时机成熟, “少爷”热情地邀请“贪心小妹”到成都玩耍。肖华欣然赴约,跟着“少爷”回到家中。房门刚一关上,“少爷”立即没有了先前的温情,眨眼间变成“色狼”的模样,露出色迷迷的目光, 不停地对肖华动手动脚。 肖华吓呆了, 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信任的网友竟然会是这副嘴脸,最终在“少爷”的威逼利诱下被强暴。
点评:在许多人看来,网恋既虚幻又浪漫, 似乎能给生活增添不少绚丽色彩。
可是,对于涉世未深的青年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说, 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 一个
又一个黑色的案件,频频敲响着沉重警钟
案例二:
张某, 16 岁,染头发,穿耳洞,叼着香烟,出入酒吧、舞厅和游戏机室,无心上学,经常逃学。当老师批评教育他们时,他们满不在乎,仍然我行我素,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点评:一个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 开始是粘上了坏思想、坏习气;有了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干一些违法的事;若再不回头,就会越走越远,直至走向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宿舍关灯后, 张亮躺在床上旁若无人地高声谈笑。 同学们皱起了眉头。 舍长起来拍拍张亮的肩膀说道:“张亮,请声音轻点,别影响大家休息。”张亮不耐烦地说道:“言论自由是我的权利,我想怎么说,你管得着吗?”
点评:张亮的说法不对! 法律所确认的权力是赋予每个公民的,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公民都有同样的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 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承担自己对他人应负的法定义务和道德责任, 才能更好地享有自己的权利。 因此,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1
案例四:韩永青,男, 16 岁; 龚跃良,男, 15 岁,两人均为海盐县人,县技工学校学生。沈小平,男, 16 岁; 汤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