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总则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办法。
凡影响教学秩序致使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事件均为教学事故。
根据对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影响的程度,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 教学事故两种。
每种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教学管理类和教学保障类。根据教学事故责任 人所在部门的不同,加以判定。
本办法中的“教学”,包括课堂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教学活动”包括课 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设计、辅导答疑、考试等;考试包括教务处和各系部 组织和安排的各种形式的考试、 考查、答辩;教学时间包括教学活动时间和学生 自****时间;教学用具包括粉笔、黑板擦、实验用品、多媒体设备、语音设备等。
一般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包括下列事件及程度低于严重教学事故的事件:
教学类。
上课或监考迟到,或下课提前,时间在 10分钟以内。
不认真做学生考勤工作,不及时向教学部门反映学生出勤情况。
一学期内未答疑辅导。
未按教学单位和教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期限报送学生考试成绩。
成绩报送后无正当理由对学生成绩进行修改。
违反《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教学管理类。
系部变更课表未报教务处批准。
教学活动安排冲突,影响教学活动,时间在 10分钟之内。
上课学生人数大于教室座位数 2人以上5人以下。
未及时向任课教师下发教学任务书。
每节课学生无故缺席人数2 — 3人或迟到、早退人数累计4—5人,教 学单位仍未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上课期间随意调离学生。
未及时处理有关学生的学籍变动。
教学保障类。
教室黑板、灯管损坏,影响教学活动。
教学用具、实验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影响教学活动,时间在
10分钟 之内。
教学楼不按作息时间控制作息铃声。
教学区内噪声较大,影响教学活动。
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卫生状况很差。
3严重教学事故。
教学类。
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观点和言论。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在教学活动中占用相当长时间谈论与课程无关内容。
教学引起学生强烈不满。
擅自停课、缺课、调课。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时间达10分钟以上。
擅自删减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内容(或拖延教学进度) 1/5以上。
擅自变更教学进程计划表(课程表)确定的主讲教师或擅自找他人代 课。
考试前勾划考试重点,意在部分泄露考题。
考试内容泄密。
(11 )考场秩序严重混乱。
(12) 一个考场内收回试卷数少于应交试卷一份以上。
(13 )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擅自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5分以上。
(14 )送交学生成绩之后,修改学生成绩5%以上或修改同一学生成绩两次 以上。
(15 )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 1000元以上'
(16 )应布置作业而未布置作业或不批改作业。
(17 )不按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完成规定的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毕业设计(论文)有多处明显错误而未加指正。
上课时吸烟、会客或接打手机。
严重违反《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教学管理类。
在出具或颁发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记载、证书、证明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