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 图 -7 汽车油罐车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 1. 以油罐车注送口为中心、 3m 为半径的球形空间,并延至地坪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 1 区。 2. 以油罐车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 ,距注送口 高的圆柱形空间,以及距地坪高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 15m 的圆柱形空间内,划为 2 区。八、易燃油品敞棚灌桶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图 -8 的规定。 1.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 的球形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 1区。 2 .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 4 . 5 m 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 2 区。图 -8 易燃油品敞棚灌桶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九、装运易燃油品的油船装卸油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符合图 -9 的规定。 1. 未充惰性气体的油轮或油驳易燃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 0 区。 2. 以油轮或油驳的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 3m 至水面的球形空间,划为 1 区。 3. 以油轮或油驳的注送口为中心, 半径为 , 距注送口 的圆柱形空间, 以及距水面高 7 . 5 m ,以注送口为中心、半径为 1 5 m 的圆柱形空间,划为 2 区。图 -9 装运易燃油品的油船装卸油时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第 条小型石油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防雷设计的规定。第三章汽车加油站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第 条汽车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注:①本表油罐总容量系指汽油储量。当兼营柴油时, 汽油、柴油的储量, 可按 1∶2 的比例折算。②城市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油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第 条汽车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城市市区的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郊区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企业附属汽车加油站由企业统一规划,宜靠近车库或车辆进出口。第 条当汽车加油站选在城市市区的交叉路口附近时, 不应影响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第 条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表 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m) 注: ①三级汽车加油站相邻的民用或其它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与加油站相邻一面无门窗时,其与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可按本表减少 50%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 条汽车加油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二、加油站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 6% 。三、当油泵房、消防器材间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门,且应向外开启。第 条汽车加油站内的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 的规定。表 汽车加油站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m) 注: ①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储藏间等。②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和零售油品间等。③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与站房无门窗的实体墙一侧的安全距离,可不限。④加油机或油泵房与非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与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第 条站房与独立锅炉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5m 。第 条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二、停车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第 条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筑高度不低于 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第 条加油站站房室内地坪的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场地地坪的标高 。第 条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 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 。专供小轿车用的加油站的罩棚高度,不应小于 。第 条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 ; 二、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 。三、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 。第四节油罐第 条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钢罐。第 条加油站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