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南县交运输局汛期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交通 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委办明电〔 2015〕3
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5〕3324号)《凉山州交通运 输局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凉交
〔2015〕138号),扎实做好 2015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汛期是安全事故多发的季节,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意 义重大,迫在眉睫。进入汛期后,由于受强降雨影响,我县 境内部分地段易发生山洪、泥石流以及滑坡等地质灾害,对 交通运输和建设施工安全将构成巨大危害。县交通运输部门 必须充分认识确保汛期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 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 大灾,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汛期交通运输安全预 案,做好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了切实 加强对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 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 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股,负责汛期安全工作的 综合协调和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企业要将“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标准化建设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掌 握大风和暴雨等恶劣天气动态,突出抓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重 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 落实汛期交通安全措施。
(一) 水上交通安全。一是督促有船乡镇政府加强对乡
镇船舶的管理。按照省政府“两个100% ”(按核载人数100% 配备救生衣,上船乘客 100%穿戴救生衣)工作要求,严格 执行船舶发航签单制度,对不按要求穿戴救生衣的一律不得 签单发航,对发航签单不落实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汇 报,督促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巡查力度。安全 监管人员要经常到港口、码头巡查暗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 督促整改。三是加大水上安全排查,在汛前、汛中要开展拉 网式隐患排查,认真查找安全风险点,坚决确保船舶船况和 渡口设施状态良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汛期 船员船主汛期安全培训教育,传授相关的防洪避险应急知 识。五是全面运行船舶自救互救机制,加强水上应急演练, 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应急反应和防灾减灾能力。
(二) 道路运输源头安全。运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 监督”职能,全力抓好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危货运输的监管 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品”检验、安全例检、“三 不进站、五不出站”和安全告知等相关规定, 督促公交车每日 安检、定期培训,督促危货车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全 面深入开展“平安车站”、“平安车辆”等“平安交通”建设活动, 按时完成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督 促企业完善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全面开展道路客运 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汛期的特点,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 危处置能力。三是全力开展汽车维修企业专项隐患整治行 动,取缔无维修资质、维修质虽差、安全隐患突出的维修企 业,严厉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