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合同及
EPC合同分析
二O-一年七月
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瓤阿Dξ聪
目录
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常见合同介绍
EPC合同框架及关键条款分析
钻井合同框架及关键条款分析
四、咨询服务合同框架及关键条款分析
五、联合操作协议框架及关键条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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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常见合同介绍L
(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二)单项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合同项下合同
四)其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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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工程服务常见合同介绍
(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通常适用于地面工程业务。
地面工程服务模式通常包括单项服务、PMC、BOT、EPC
合同模式。EPC合同模式下,总包商承担工程设计
ENG| NEERING)、采购( PROCUREMENT)、施工
( CONSTRUCTION)一揽子服务。此外,总包商还可能
承担对业主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直至业主指定的
工作人员能独立操作生产设备和正常运营管理。根据业主
要求,EPC总包合同内容可能有所增减,如EPC加试车
(EPcC)、EPC加管理(EPCM)、设计和采购(EP)、
采购和施工(PC)等变相模式。国工案例:巴西管道项
目、阿尔及利亚沙漠水管线项目、沙特罐群项目、沙特进
井场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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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油田综合工程服务合同。特点:在石油工程服务项目招
标中,业主将整个油田的勘探开发工程服务发包给某一工
程承包商,总包商负责提供油田管理、维护、油气评价
地质研究、物探、钻井、地面工程建设、油气开发与生
等一系列工程服务。通常情况下,油田综合服务项目与油
田产量挂钩,有的还需总包商垫资或融资。例如有些项目
合同定采用“成本+产量奖励”模式,总包商对选定区块
的每桶原油服务价格进行报价,中标后按照项目合同规定
回收成本,同时业主根据油气产量和销售油价给总包商相
应奖励;有些总包项目与油田产量无关,只要求承包商提
供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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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井筒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井筒服务模式通常有日费
米费、日费与米费混合、总包等模式。总包合同模式ˉ
总包商负责提供钻井相关所有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员
钻井准备、提供钻机、人员、材料、钻井作业、固井、泥
浆服务、取心、岩屑取样、油气采样、测井、试井、弃井、
复员、岩屑和废弃物处理、现场监督等大包服务及相关合
同风险,业主负责不可抗力、井下复杂事件、井控等风险
按照约定工作范围向总包商支付固定价工程服务费及超出
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其它工程服务费用。井筒工程总承包合
同包括陆上和海上业务,海上相对陆上井筒服务风险和不
可控因素更多,需要提供平台改造、拖航、三用工作船、
水下机器人、直升机、人员倒班、水文气象支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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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物探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物探工程项目承包模式主
要包括固定期限(如3+1+1、4+1+1等)合同、日费合同
和总承包合同。目前国际物探项目一般采用总承包合同模
式。总包合同模式下,业主针对一个具体的物探项目,在
合同中规定工作量、施工参数、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价
格、支付方式、结算流程、工期和逾期处罚等条款。为结
算方便,物探合同价格一般也以单价表示,业主根据总包
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定时支付工程款。随着物探技术的飞
速发展,施工效率大幅度提高,国际物探工程市场已经是
完全的买方市场,在总包模式下,总包商主要应考虑
资源和效率的合理匹配以获得最大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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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型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带有投资性质的项目合同。(1)风险服务合同(RSC。特点:资源国
国家石油公司享有对合同区块的专营权和原油支配权,外国油公司只是一个纯
粹的作业者;合同者承担勘探风险及投资费用,有商业发现,还要承担开发和
生产费用;合同者报酬以风险服务费形式获得(用油气产品销售款或部分油气
产品偿还投资费用、按约定投资报酬率支付报酬);勘探开发过程中合同者所
建、所购资产归资源国。代表国家:巴西、尼日利亚等。(2)单纯服务合同
无风险服务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特点:资源国出资,雇用外国石油公司
承担全部勘探或开发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努费,所有风险由资源国承
担,商业发现也均归资源国所有,一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