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目的和范围
加强对公司区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对正常生 产不构成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
2、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 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试行)》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考核验收办法》制定本制度。
3、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职责
,加强对企业内 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 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做到企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对 作业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印制,负责作业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管理,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对各种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并进 行安全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 工作程序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定义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
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
业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 GBJ16H 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
甲、 乙 类 的 区 域
2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作业三类。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
罐、容器等部
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一 级
动
火
作
业
在易
燃易爆场
所进行
的动
火作业
二 级
动
火
作
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 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 动 火 作 业 安 全 防 火 要 求
一 级 和 二 级 动 火 作 业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 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进设备、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带压不置换 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设备、管道等生产、储 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 火 作 业。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 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 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 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 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 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 施 。
、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
不 得 超 过 20% 。
(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 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 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 消 防 器 材。
,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
带 病 使 用。
,氧气瓶与乙焕气瓶间距应不小
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 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 晒 。
、脱气塔、水洗塔等 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 起火灾。
,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 殊 危 险 动 火 作 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生 产 不 稳 定。
设备、 管道等腐蚀严重。
,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
化工车间领导、动火作业安全员、公司专职安全员、主管领导必
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化工车间要通知相关单位,使之在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