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沙县园林绿化管理局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起草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本县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具体组织实施。
(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本县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主干道绿化带的具体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雕塑进行建设管理;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报本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城市单位附属绿地绿化设计方案;指导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等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古树名木的建设造册保护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设立、申报、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和指导全县义务植树工作以及对完成义务植树情况进行评比,实施奖惩。
(三)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监督检查园林了绿化工程质量,配合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协助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绿化配套方案。
(四)协同规划部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类建设工程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验收并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移修剪砍伐(占)的审批管理。
(六)编制本县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园林科研,推广科技成果;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园林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七)编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监管。
(八)承办县林业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金沙县园林绿化管理局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局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金沙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12名(原编制6名,新增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四、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均为原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其中:
1.,是用于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120万元,是用于保障日常全县园林绿化养护正常开展的支出,其情况如下表:
金沙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备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
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四、农林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