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外语津贴、工龄工资的发放政策为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源积累厚度,为企业培养未来的领导,特制定本规定: 一、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企业将在开业后一段时间,经营由低水平上较快增长进入高水平上平稳发展,基本达到同地段同档次酒店经营水平后,发放绩效工资。这一时间,一般为饭店开业后三至五个月,决定于开业前后全体员工的努力程度和饭店开业初营销方案的实施效果; ?发放依据: A 、经营预算的完成情况; B 、部门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成本费用控制状况、安全卫生实施情况、部门对内部及外部顾客服务数量及质量)评估; C、质检扣分及奖分情况(违规违纪及重大立功表现);原则上经营部门以 A项为主,各班组能独立核算的,核算到班组;非经营部门以 B 项为主。各部门预先制定考核指标项不同、权重不同的考核表,采用部门自评、职能部门分项评定、总办全面评定相结合的三级评定体制。方案另详。?发放标准及办法:全店基本上按 100 元/月·人标准控制, 15% 由总经理根据部门考核结果进行上下调配——奖励有功部门,对因特殊客观原因未完成的部门,适当进行补助; 85% 留归部门,由部门经理造表上报财务,与员工就当月表现进行鉴定谈话,将谈话结果上报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审核同意报告财务后发放, 饭店鼓励部门在分配时适当拉开差距(分 A优 20% 、 B良 50% 、 C可 20% , D劣 10% 四档,每档差不少于 30 元;基层管理人员,主管、领班一般以不超过部门平均奖 40% , 70% ) 。总办及部门两级,当月奖金当月发清,不得留成。所有奖金均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二、学历工资及修学补贴?学历工资:饭店对大专以上的员工,每月根据学位发放学历工资,除研究生班应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外,其它均包含四大生(成人、函授、自考、夜大, 不含短训)取得的学位,具体如下: 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