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页眉. 页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 有点悲伤有点心酸, 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 比如《活着》、比如《兄弟》。但结局让我温暖, 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大多数的普通人希望自己有也都多数会有的结局。一开始, 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 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 后来, 我想, 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纯真”吧。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 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 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 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 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 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 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心底要去实践。第1 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 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 直来直去, 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 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第2 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 方铁匠要钱无果, 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 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第3 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 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 我看完了全书, 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 当然, 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令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时也做了“出轨”的事, 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 就用第 3 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第4 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 56 天玉米稀饭, 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 许三观第 4 次去医院卖血, 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 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 于是, 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 而是给了他 5 . 页脚. 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 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 被拒认后, 又去找家里人, 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第5 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 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 把钱塞给一乐, 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不久, 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 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 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 使二乐早日回城, 许三观第 6 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 1 个月, 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 3 个月以上。后来, 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 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 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 4 次卖血的情形, 其中第 3 次因为晕倒, 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