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doc

格式:doc   页数: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6/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目前设计者应该熟悉和把握的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对设计者来说,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需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火灾警探讨
一、消防电气设计应遵循的规范
目前设计者应该熟悉和把握的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对设计者来说,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需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二、火灾警系统基本形式的划分及设备设置
火灾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设计对象来确定,设计者首先必需搞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规模、分类、建筑个体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警系统的形式。
按“警规范”,将火灾警系统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区域警系统,集中警系统和控制中心警系统。而“民规”把警系统分为四种基本形式:区域系统、集中系统、区域——集中系统、控制中心系统。随着新技术不断出现,火灾警设备和元件也在不断更新和发展。笔者认为,警系统设备的设置不宜复杂过多,过多会造成投资增大,可靠性降低,也不宜过于简单而达不到警联动要求。应该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强调注重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还应注重不要单纯追求消防技术的先进性,而应结合。
一类建筑划分:
11>.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每层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的门诊楼
、展览楼等。
、会堂、礼堂
、车站
、十九层及以上的普通住宅

、展览楼等。

、科研楼、档案楼
8>、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十九层及以上的普通住宅
、300张床位以上的多层病房楼





控制系统形成:
区域警系统;集中警系统;控制中心警系统
同警规范
区域系统;集中系统;区域-集中系统;控制中心系统
主要特点:
.
,电源、检测、控制分别占用导线
,监控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