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网( ) 融世华租赁------ 致力于国内企业的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创新、灵活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融资租赁法草案(三次征求意见稿) 2006 年 1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融资租赁活动,维护融资租赁市场秩序, 保护融资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第二条(定义)本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货返还租赁物,首次租赁期限最短为一年, 出租人限于依法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资格的企业。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机器设备等非消耗性动产, 为个人、家庭消费目的使用租赁物的不适用本法。第三条( 特殊形式) 融资租赁包括回租赁、转租赁等特殊形式。回租赁是指出租人将从承租人作为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的租赁形式。转租赁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作为出租人将同一租赁物进行再次融资租赁的形式。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第四条( 效力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融资租赁活动, 应当遵守本法。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网( ) 融世华租赁------ 致力于国内企业的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创新、灵活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第五条(经营原则)从事融资租赁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第六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国务院商务部门为融资租赁业的主管部门,对全国融资租赁业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业的主管部门。第七条(监督管理原则)对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第二章融资租赁交易第八条(当事人范围)融资租赁交易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第九条(要式)融资租赁交易的当事人订立供货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条(内容)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第十一条(租金的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可以根据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第十二条(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网( ) 融世华租赁------ 致力于国内企业的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创新、灵活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第十三条(出租人变更供货合同的限制)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供货合同的内容。第十四条(转租赁合同的订立)转租赁应当经出租人同意。第十五条(告知义务)出租人应当保证供货人知悉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目的是租给承租人。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知悉供货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十六条(供货合同无效或撤消时融资租赁合同的处理)供货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 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损失,由供货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过错方承担。第十七条(承租人享有的买受人权利)供货人向承租人直接承担供货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第十八条(承租人的受领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受领租赁物。第十九条(租赁物登记)租赁物应当在登记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未办理登记的,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条(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平静占有担保责任)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不因出租人的原因而受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干扰。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融资网( ) 融世华租赁------ 致力于国内企业的融资租赁服务,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创新、灵活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善良保管义务)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除合理的损耗及出租人的同意的对租赁物的改变外, 承租人应当使之处于交付时的状态。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第二十三条(产品责任和第三人损害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 租赁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 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风险承担)根据供货合同,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出租人时, 该风险即转移给承租人。供货人将租赁物直接交付给出租人的除外。在租赁期间, 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不影响承租人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