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权利与义务.doc

格式:doc   大小:23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权利与义务.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12/3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权利与义务.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经济法学
浅谈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
学 号:1238120210
班 级:法学122
姓 名:牛童
指导教师:唐燕勤老师
浅谈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
内容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维护了全体公民消费者的利益。有效的促进经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一部法律,有效的促进经济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但是,其在实施中仍有缺陷,怎样维护权力与义务的平衡是这部法律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消费者 “恶性消费” 市场的有机发展
浅谈消费者的权力与义务
前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绝对的权利,必须有相对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而消费者是个人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也就是说,此法的本质是保护消费主体在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的维护权益,不受他人侵害,前提是以生活消费为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消费者定性为弱势群体,赋予其九项法定权利,即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尊重权、依法结社权、接受教育权、监督批评权,却规定经营者必须履行13项义务。法律的本质是调节权力与义务的平衡,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的作用。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有绝对的权利,却无相对的义务;经营者有绝对的义务,却无相对的权利。法是公平正义的,不能厚此薄彼,在良性发展的社会里,公平并不是弱者享有的特权。权力与义务有机统一,所以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弱势群体,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对的义务。
区分“恶性”消费与良性消费
消费行为的自由是专属人权的集中体现。“恶性”消费,是指不以生活需要而进行的消费,此消费会严重破坏市场的有机发展。例,“大家红人王海”,王海作为消费者买回市场上可疑的商品,经过查证证明商品为假冒伪劣的商品,然后向经营者进行索赔的一种行为。近年来,此类事件有增长的趋势,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打击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但从客观出发这也是一种谋取利益的行为,知假买假,然后进行索赔,最后获得法定的“1+1”赔偿款。并且,不得不注意的是现在有许多人加入“打假”行列,隐隐成为一类特殊的职业。但更多的人在顶着“打假”的旗帜,在“打假”中获取不菲的利益,这是一种非法的行为,不利于经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