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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人核[]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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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认真做好泉州市
“优异老师”、“优异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教育工会,各市直市属学校:
几年来,本市广大老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落实党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投身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加强师德修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深入落实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表彰优异,树立经典,建设高素质老师队伍,促进本市教育事业连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老师节
期间表彰一批泉州市优异老师和优异教育工作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市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老师和教育工作者。
凡三年来已取得市(地)级以上优异老师或优异(优异)教育工作者等表彰人员一律不再推荐上报。
二、评选条件
评选基础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基础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老师光荣感和责任感,主动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与继续教育,不停提升本身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遵纪遵法,模范推行职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用心从教,含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一定威信,近5年明年度考评有十二个月以上评为优异,并含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方面落实党教育方针,主动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方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试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试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发明性结果,含有较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市优异老师和优异教育工作者共12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县(区、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应将本市下达名额和本县(区、市)拟表彰名额统筹考虑,按类别、按百分比一次性安排到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市直学校和其它大中专院校名额由市教育局另行分配。
四、评选和申报措施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标准,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县(区、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向全体教职员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注意发觉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优异经典,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荐人选上报前,应给予公告,接收群众监督。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层审核申报方法进行。市直学校和其它大中专院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各地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由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推荐。
五、表彰措施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标准。市政府将在今年老师节公布“市优异老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表彰决定和名单在泉州晚报上发表,并经过多种新闻媒体宣传优异老师、教育工作者优异事迹.
六、评选表彰工作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市优异老师、教育工作者含相关键意义,也是一项十分严厉工作。为加强领导,市组建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四),负责全市表彰人选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市)也应成立对应机构,负责当地域表彰人选推荐和审批。
七、工作要求
(区、市)要切实确保70%以上名额评选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学第一线老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包含学校校级领导及其它职员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30%以内。推荐中学、中心小校以上学校校级领导为市级表彰人选,该学校必需是市级以上“优异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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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配合,严格把关,切实确保评选推荐质量。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严禁弄虚作假,认真推行评选推荐程序,要深入增强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意见,并采取合适形式公告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应和检举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在上报人选时,全部应说明公告情况,对反应问题,如认为不影响评选,应附相关调查核实材料。
市、县(区、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