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号组团环境绿化工程园建、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目录
承包方式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承包范围
工程的施工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合同价格与结算
甲乙双方一般义务
工程款支付
竣工验收
保险
十一. 材料设备
十二. 工程变更
十三. 工程保险
十四. 违约责任
十五. 销售配合
十六. 合同生效与终止
十七. 其他事项
甲方:佛山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经过招标,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州万科四季花城1、2号组团环境绿化工程园建、水电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本合同;
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
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
图纸;
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承包方式
,单价包干,工程量包干,总价包干。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的除劳务分包和材料采购之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都应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乙方应根据投标时送交的样品或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购买材料、设备。
承包范围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州四季花城A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南海黄岐浔峰洲路八号
:
《广州四季花城环境绿化工程1、2组团施工图集第一册“园建分册”、第三册“设备分册”》除下列1)-3)项外其他所有施工内容,包括施工材料运输、装卸、堆放、施工、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产品保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特别说明:
成品凳和垃圾筒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景观灯具甲供,但灯具安装及管线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图纸中水景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工程的施工期限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39 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工程开工日期 2004 年 3 月 1 日,竣工验收日期 2004年 4月 8 日;具体在甲方的工程联系单明确。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在开工前7天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州四季花城环境绿化工程1、2组团施工图集第一册“园建分册”、第三册“设备分册”》各 5 套。
合同价格与结算
:
本合同总价为¥: (小写),人民币: (大写);单价详见报价清单。
:
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并依照当地政府规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本合同中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了,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即除景观灯具甲供、成品凳和垃圾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之外,招标图纸其余施工内容单价包干,工程量包干,总价包干。签证和变更按合同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结算。
:
(1)工程量调整:除变更和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外,其余招标图纸内容工程量包干,不得调整。
(2)工程变更: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工作内容,按合同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工作内容,按投标主材单价换算确定;其余按《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二类地区四类工程直接费调整主材单价后加%管理费(包含其他一切税费)计算。
(3)现场签证:乙方应在工程变更、计日工、零星工程及合同外配合工作引起的现场签证工作持续进行过程中,每天提交有关该项工作所用的人工、工种、材料、机械设备、测量等原始数据,报监理单位、甲方确认。未在当天确认的签证工作一律不予认可。现场签证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其余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3》二类地区四类工程直接费调整主材单价后加%管理费(包含其他一切税费)计算。
(4)奖罚:根据合同条款发生的各种奖罚按实进行调整结算金额。
工程结算: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监理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监理签署验收意见后提交甲方方,甲方自签收之日起30天内(含甲、乙、监理三方的核对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