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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细则.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4/26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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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盐城市鞍湖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努力体现职称评审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体现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原则,体现教师工作特点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 多元化评价原则, 真正让师德修养好、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佳的教师能评上高一级职称,特制定本细则。一、制订本细则的原则: 1、依据: 量化内容依据苏职称〔 2003 〕9号《关于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的通知>》和盐教职称〔 2005 〕2号《盐城市 2005 年中小学( 幼儿园)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意见》以及盐教职称〔 2009 〕1 号《关于做好 2009 年盐城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2 、考核年限为自任现职以来,重点为任现职的近三年任职表现。 3 、考核的主要项目为:教育管理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资历与教龄等。 4 、考核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申报中级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专科毕业取得上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该教师职务满 5年, 或本科毕业取得上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该教师职务满 3 年; ⑶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各证: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 普通话等级证书( 语文教师须二甲) ,小学部任教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初中部任教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二、考核办法: 体现向一线、向骨干、向先进倾斜的一贯政策。本细则依德、能、勤、绩全面考核, 其中突出个人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采取分项得分,按积分排序为评审组提供评审依据。三、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教育管理工作: 1、任现职以来, 从事班主任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计 分, 中层管理干部每年计 分, 校级干部每年计 1 分(不重复计分)。 2 、任现职以来,其本人或所带班级、团队或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表彰(以表彰证书为准) 按以下标准计分: 校级 分/次、区级 1分/次、市级 2分/次、省级 4分/次( 同一年同一类型表彰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二)教学工作: 1、参加各级各类优质课( 或说课) 竞赛获奖计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2、1、 分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3、2、1 分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5、4、3 分计,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8、6、4 分计。( 同一年同一项比赛获奖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2 、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计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4、3、2 分计,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6、5、4 分计。参加学校安排的对外公开课、观摩课并且听课者反映良好者计 1分/ 次。区、市教育局安排的公开课、观摩课并且听课者反映良好者分别计 1、2 分/次( 同一年同一项比赛按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在区局教育督导和教学视导中,获优课的计 1分/ 次。 3 、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不含报纸刊物自行组织的学科竞赛) ,以获奖指导证书为准,获团体奖计分标准为: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6、4、3 分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5、3、2 分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 3、2、1 分计, 校级一、二等奖分别按 1、 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