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台湾游***指引台湾游***指引 Z- 台湾- 101223 一、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时十五个工作日) 只接受广东省户籍的客人报名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工本费: 30/ 人,签注费: 20/ 人, 通行证有效期五年,签注有效期 3 个月,一次有效。 1. 交齐全额团费打正式发票。按客人正确名字打发票, 每个客人打一张发票, 不能打会议费或单位名, 公安局***处只接受本人名字正式发票者办理。客人如需开单位名,可在***后凭原发票换开。 2. 正确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该审批表除了填写个人资料外,还要注意: (1)" 申请类别" :选择" 通行证和签注", (2)" 拟出境时间" :写报名选择的出发日期, (3)" 申请事由" :选择" 旅游" (4)在" 取证方式": 选择" 邮政快递", 在投递地址: 填写" 广州市机场西路乐嘉路 1 号广之旅港澳台中心陈婉仪收电话: 02086348116 。" 3. 提供以下资料。序号需提供的资料份数资料说明(所有资料必须竖向清晰复印,不能重叠、合并复印)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1 广州市居民:填写有广之旅 LOGO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 全额团费发票正本及 A4 复印件 1 每人一张 3 身份证和户口本正本及 A4 复印件 1 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并能清晰看清人像;户口本地段页+ 本人页 A4 复印件一份 4 蓝底大一寸彩照 1 并持由照相馆提供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单( 相片条形码)。请将以上资料用 A4 纸清晰复印,并将复印件按相片回执、身份证、户口本、发票的顺序装订于《审批表》背后。 4.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与办理港澳通行证方法相同): 申请人本人带齐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 ⑴省、市属单位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区属单位及其他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70 岁以上长者和12 岁以下小孩可由子女或父母代申请. ⑵如为报备人员,需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背面申请人单位或户口地公安派出所意见栏由单位负责人写意见, 加盖公章后方可前往公安局办理。⑶东莞户籍客人需在广州总部开具***证明后,方能回户籍地办理。 5. 请在报名后 3 个工作日内前往办理通行证,办理后请将受理回执复印件交回广之旅各报名点交回总部,以免影响正常出团。注意: 如已持有台湾通行证, 原签注已过期需按以上步骤重新到公安局***中心办理新签注。二、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 需十个工作日, 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交到总部)。序号需提供的资料份数资料说明(所有资料必须竖向清晰复印,不能重叠、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