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律师营销网一个专注于律师营销和律所营销的主题网站律所营销律所营销律所营销律所营销重点推广是重点推广是重点推广是重点推广是服务服务服务服务而非律师而非律师而非律师而非律师法律服务与有形产品有本质的不同, 有形产品是靠广告进行产品宣传, 形成品牌之后形成一定的公信度, 在销售的时候不必有太多人提供服务。他们认为法律服务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生意。与所有其它行业与专业人士一样,律所与律师也是需要推广的,但在推广的时候, 需要注意的是推广人还是推广产品。一、传统运营观念中对律所产品的误解: 在多数律所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点, 就是律师做的是人的生意, 更确切地说是做熟人的生意, 是先把人际关系“做熟”了才做的生意。因此, 法律服务与有形产品有本质的不同, 有形产品是靠广告进行产品宣传, 形成品牌之后形成一定的公信度, 在销售的时候不必有太多人提供服务。他们认为法律服务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生意。这个观念从人脉监督把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方面进行细分, 似乎通过口碑与人脉为基础的服务做的是熟人的生意,也就不算是生意, 而只有针对陌生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才是生意。在笔者看来, 生意是生活的意义, 而生活的意义是从自身所拥有中国律师营销网一个专注于律师营销和律所营销的主题网站的资源满足特定市场的某特定需求来体现自身价值的。不管是通过大众传媒还是通过小范围内的口碑, 不管那是容易复制的还是极俱独特性与个性化的,都遵循这一个原则。但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律所企业化运营的分水岭, 这种认识会指引到传统的合伙人制的律所管理格局。一个与市场化背道而驰的方向。二、传统运营观念的危害: 首先从在律所管理方面, 律师的群体与服务项目原本在管理方面就是一个难点, 随着律师级别与市场影响力的提高, 在管理上的难度也将不断增大, 除非律师在多年之后熬成为合伙人, 变换一个角度与思维模式, 否则团队与律所平台对其吸引力将会越来越微弱, 律师跳槽成本越来越小,反之跳槽之后的预期收益将会越来越大。律师利用了律所提供的平台, 并在成熟之后潇洒离开, 而律所则必须不断地吸纳新兵, 避免固定资产闲置以及业务上的落伍。律所成为律师不断成长壮大的舞台与跳板,团队形成一盘散沙。假如是大律师或者是合伙人( 主任) 去争取案源, 就会牵涉到案件的引进、开发与分配等方面的矛盾,肯定会有不公平的情况发生。也中国律师营销网一个专注于律师营销和律所营销的主题网站会导致管理或者出现案源在事务所内部争夺的情况, 或者会纵容人性中惰性的因素, 一旦等靠要成为一种习惯, 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企业进取的企业文化。其次从律师个人的专业性提升的角度, 把传播与团队打造的重点放在明星律师的塑造, 而不是律师所提供服务的市场细分与产品功能等方面的诉求上。这必然将导致律师个体从实习律师、执业律师、主办律师、主管律师、合伙人甚至主任的专业发展方向。但团队一盘散沙的状态会助长律师单独作战的局面, 使得原本就缺乏基本的团队协作意识的律师,律师更难以融入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表面上看这是律所单方的损失, 其实从律师的个人积累与成长而言, 更是一种损失, 律师会成为永远游离于其他资源的支持之外的个体而无法借别人的势来弥补不足并发展自己。无法借势就很难拿到大单, 即使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客户也会由于律师个人的精力、专业以及所要处理的案件的复杂与工作量而很难做到让客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