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
曰牙
前
本标准为电动机一压缩机的安全要求,它与配合使用构成电动机一压缩机的安全标
准。本标准等同采用出版物《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机一压缩
机的特殊要求》及其第一修正件(、第二修正件()和第三修正件(
本标准中使用下列字体:
—技术要求和试验规范用印刷体。
—注释用小印刷体。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广州日用电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家瑞、刘蔡、段燕笙、李惠中、黄秉耿、吴敏华、管明通、周友新、林德、苏焕成、
彭惠兰、吴忠国.
.一
前言
本出版物由(国际电工委员会)第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所属的第
分技术委员会(用于制冷的家用器具)起草。
本出版物的第一个草案于年月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进行了讨论,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整理
出一个新草案,即文件(中央办公室)(中央办公室)(中央办公室,于年月
提交国家委员会进行“六月法”表决,一个修改的草案,文件(中央办公室)经编辑工作组考虑之
后于年月进行了“二月法”表决.
下列国家的国家委员会投票明确表示赞成这一出版物。
澳大利亚意大利
奥地利日本
比利时荷兰
捷克斯洛伐克波兰
加拿大南非
丹麦瑞典
埃及瑞士
芬兰土耳其
法国苏联
德国英国
匈牙利美国
以色列
本出版物应该与出版物第二版和第一修正件(和第二修正件(结合一
起使用,它列出必要的改变,以使本出版物成为标准:电动机一压缩机安全要求(第一版)。
本标准的目的是建立密闭式(含全封闭型和半封闭型)电动机一压缩机的特殊安全要求,以避免不同
择项,并且不能像器具试验那样要求预处理,,如果器
具所带有的电动机一压缩机符合本标准,则器具的试验项目可以减少。这些要求适用于在实际应用中,但
在合理范围内所能出现的最严酷条件下单独试验的密闭式(全封闭型和半封闭型)电动机一压缩机和它
们附带的启动和保护系统。
尤其结构检查、堵转试验、过载短路试验等可以在一个压缩机上单独地进行,因此当压缩机用在多
种不同的器具以及工厂制造的装配组件上时,不必重新检验。
一些运行试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单独在一个压缩机上进行。本标准对这些型式试验给予了推荐。
但与应用类别相关的现行标准如出版物第二部分《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的特殊要求》和
出版物《房间空气调节器的电气装置的安全要求》所推荐的试验,则需要在最终应用的产品上
(即器具整机)进行,并用来作为最终认可的判定依据。
一些国家有下列差异:
—要求标有堵转电流(条);
堵转电流(条),
—电源分配系统如果是这样,即初级单相故障不可能发生,则不要求条的试验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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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更高或更低强度(条和条)。
在本出版物中:
使用下列印刷体:
—技术要求用正体字,
—试验规范用斜体字。
—注释用小正体字.
对第一部分中的内容另外增加的条款或图从开始编号,另加附录用字母等表示.
本出版物所引用的其他出版物:
电气机械和设备的绝缘材料按其在使用中热稳定性进行分类的推荐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的特殊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的电气装置的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动机一压缩机的特殊要求代替
范围
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的,密闭式(全封闭型和半封闭型)电动机-
压缩机。其家用和类似的使用要符合对应的器具标准.
本标准还适用于为制冷、空气调节或加热或这些意图的联合而用于传递热量的由工厂制造的装配
组件中使用的电动机一压缩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目的而设计的电动机一压缩机。
本标准没有考虑装有电动机一压缩机的器具在经常出现爆炸性环境中运行时,可能遇到的特殊使用
条件.
本标准的这些要求适用于正常使用中在合理范围内能出现的最恶劣条件下单独试验的密闭式电
动机一压缩机。
本标准并不取代有关器具标准,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家用
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的特殊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的特殊要求》,如果使用的电动机一压缩机机型符合本标准,上述器具标准中涉及到
的电动机一压缩机试验则不必在器具或装配组件上进行。
术语
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