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肉牛养殖合同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 拟调整当前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肉牛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土地的种类、面积、位置甲方将地亩(大写)承包给乙方从事肉牛养殖,该土地位于(四至:东至: 、西至、南至、北至)。二、土地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 土地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一交承包费;在合同签订当日, 乙方保证将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元/亩/ 年,合计元(大写)。 2 、合同双方约定,该承包地从发包起始期算起, 5 年进行一次评估,参照评估价格和合同价格,对价格上下浮动在 10% 以内的,合同内容保持不变; 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 10% 的, 甲方有权重新定价并变更合同有关价格方面的内容,乙方拒绝变更视为合同自行解除。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承包费,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土地, 进行下一轮承包。 2、规划、组织承包地内的道路、林木、电力、农田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并监督乙方合理使用。义务 1、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生产经营权, 协调乙方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等活动, 帮助调解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地边、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2、在承包期内若遇到国家征用, 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年限承包费, 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清表费视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而定。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 1 、在受让的土地上,可在承包地内建设牛舍、饲养员宿舍、配料间、围墙等相关养殖设施,在承包期内可以出租、流转给第三者从事肉牛养殖。 2 、承包地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 按照合同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按时足额将承包费交付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