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八讲 “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上)
一、防弊之政: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
二、效率与制衡:宋代的官僚制度
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
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
五、宋代的赋役制度
循守“祖宗之法”:赵宋突出的历史现象
两宋时期,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
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宋代政治史中诸多事端的纽结正在于此。离开对于
“祖宗之法”的深切认识,则难以真正透过表层问
题,揭开宋代政治史之奥秘;同时也难以真正把握
宋代制度史之精髓。
一、防弊之政:
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
(一)“祖宗之法”的核心原则及其形成
(二)“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
(三)对于“祖宗之法”的理解与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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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弊之政
1、 “祖宗之法”的核心原则及其形成
政治秩序的建立
后排左起:楚昭辅、宋太祖、赵普;
前排左起:党进、石守信、宋太宗
立纪纲,召和气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一
布宣善政以召和气。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
王禹偁:感人心,召和气,变灾为福,惟圣人行之。
欧阳修《新五代史》:
道德仁义,所以为治;而法制纲纪,亦所以维持之也。
……是以善为天下虑者,不敢忽于微,而常杜其渐也。可
不戒哉!
吕中《皇朝大事记讲义·治体论》
(我朝)仁意常浑然于纪纲整肃之中,而纪纲常粲然于
仁意流行之地。……无仁意则纪纲固无所本而立,无纪纲
则仁意无所辅而行。
一、防弊之政
1、 “祖宗之法”的核心原则及其形成
防弊之政:
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原则
吕颐浩:
臣尝见太祖皇帝与赵普论事书数百
通,其一有云:“朕与卿定祸乱以取天
下,所创法度,子孙若能谨守,虽百世
可也。”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一
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
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
不敢逾越。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七
宋太宗即位诏书
“奉行成规”
真宗即位制书:“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
不敢失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
仁宗乾兴元年登极赦:“……夙侍圣颜,备承宝训,
凡百机务,尽有成规,谨当奉行,不敢失坠。”
英宗嘉祐八年即位诏:“……夙奉圣颜,备闻圣训,
在于庶政,悉有成规,惟谨奉行,罔敢废失。”
——《宋朝事实》卷二《登极赦》
一、防弊之政
1、 “祖宗之法”的核心原则及其形成
“一代之治体,必有一代之家法”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八○,宰相吕大防言:
祖宗家法甚多:……事亲之法、事长之法、治内之法、待外
戚之法、尚俭之法、勤身之法、尚礼之法、宽仁之法。
●《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三八《任将》,元祐元年刘挚言:
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
以总制之;武人为总管,领兵马,号将官,受节制,出入战守,
唯所指挥。
● 马端临《文献通考·征榷考一·征商》:
陈傅良云:“我艺祖开基之岁,首定商税则例,自后累朝守
为家法。”
一、防弊之政
2、 “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
加强中央集权
中央:控御禁军兵权,二府制衡
地方:收藩镇行政、财政、军政权
稍夺其权:置文臣知州、通判;罢支郡
一、防弊之政
2、 “祖宗之法”的基本内容
宋
陵
石
狮
制其钱谷: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
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
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兵样”
禁军布局采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策略。
重文轻武?以兵立国?
“不杀士大夫”
三代而后,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如百年无内乱;四
圣百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百年未尝诛杀大臣;至诚待
夷狄。……以忠厚廉耻为之纲纪,故能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