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对全面提高毕业生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和论文书写格式,机械学院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为基础,结合我院各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机械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望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参照执行。 
   
一、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流程及各环节时间安排
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设计或科学研究(撰写论文)和答辩四个阶段,其工作流程及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七学期末)指导教师在学院组织下开始毕业设计选题工作,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选用校外合作单位提出的课题,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报审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系、所)主任审查及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并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二周下达给学生。要求学生于第八学期第五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
2、(第八学期第4周至第八学期结束前四周)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1) (第八学期第1-4周)完成开题报告(二学位可不作要求)。
2) (第八学期第5-7周)安排开题报告集中汇报工作,检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度情况,填写“毕业设计情况统计表”。
每个单位尽可能安排相对集中的一周进行汇报工作,并将开题报告集中汇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提前三天报学院教务科,学院组织人员参加,并将检查安排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将对第一阶段情况进行抽查。
3) (第八学期第10-12周)由学院组织安排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抽查)工作,检查第二阶段工作进度情况,填写“毕业设计情况统计表”。
    4) (第八学期结束前4-5周)学院各系(所、中心)及指导教师须根据规范化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形式审查通过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小组。
对于在校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形式审查在毕业答辩前完成;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论文的形式审查回校后进行。
    5) (第八学期结束前4-5周)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学院还将对校级、省级毕业论文优秀奖申报者的论文及部分其他论文进行二次答辩。
3、(第八学期结束前2-3周)做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及“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
   4、(第八学期结束前1周)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装袋,交学院归档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在校内进行,但鼓励学生在指导教师安排下到企业进行。对于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有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作指导教师。前往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计划方可实施。
相关规定要求详见机械学院关于本科生校外(企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办法。
 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结构及写作规范
    1、论文结构概述
    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