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试行)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志愿者行动 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概念
(一)青年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青年。
(二)志愿工作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 社会服务,为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三)本条例规定所称的青年志愿者,指的是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的宗旨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推动校园文化,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贡献。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的口号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是: 撒播爱心,传承文明,友爱奉献,完善自我。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总队简介
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简称“青志队”)是在学院团委会领导下,管理、协调各系青年志愿者分队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机构。各系青年志愿者分队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组织应服从院青年志愿者总队的.
指导、协调,并逐步健全自身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的工作
学院青年志愿者队伍立足于校园,应结合所学专业,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并深入社区开展援助活动,把志愿服务意识深入青年的心中, 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考核、评优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
第二章 分则 管理条例
第一节 青年志愿者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 志愿者权利
(一)参加学院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对学院各级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参加所在志愿者分队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
(四)可以参加每学年五四优秀志愿者评选,成为德阳市志愿者之后,参加8次以上志愿者活动(志愿服务证上需通过审核),可以推优入党;
(五)享有各级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 志愿者义务
(一)履行公民义务及我院大学生的各项义务;
(二)遵守我院各项志愿者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完成志愿者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在活动和生活中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如实向所在青年志愿者分队及青年志愿者总队汇报志愿服务情(五).
况。
第二节 志愿者注册程序
第一条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各系志愿者分队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二条 注册条件
(一)具有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并无学院任何处分;
(二)爱国爱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制度;
(三)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和乐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接受各青年志愿者分队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
(四)遵守和自愿服从《四川志愿者服务条例》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第三条 志愿者注册程序
(一)每个新学年各系志愿者分队发出招募志愿者的通知;
(二)申请人向所在系志愿者分队提出申请;
(三)各系志愿者分队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四)各系志愿者分队将申请人名单及资料(系别、班级、特长等个人详细信息)的电子文档及文件交由院青年志愿者总队进行登记备案;
(五)刚申请加入的志愿者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的志愿者活动后(能提供两次活动参与证明表,否则无效),才能成为我院青年志愿者正式 成员;
(六)成为我院青年志愿者正式成员后,可注册德阳市志愿者,志愿者需要先到德阳志愿者网(注册成功,再交一张一)
寸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各系志愿者分队,在院志愿者总队的陪同监督下到市帮扶中心注册,注册成功即成为德阳市志愿者;
第三条 志愿服务登记注册
(1)活动开展之前,各系志愿者分队应填写好志愿者活动证明表,提前一周交到青年志愿者总队审核。
(2)活动过程中,总队至少有一人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3)活动之后,将志愿者活动证明表交到服务地点负责处签字盖章后带回,再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其志愿者注册服务证交与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在活动中注意考察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并如实在注册服务证上进行登记填写;经总队审核合格后才能注册盖章。各系分队负责人需带上志愿者活动证明表和志愿者服务证,与总队至少一人的陪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