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部)
2013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4
二、编制依据: 4
三、适用范围 4
四、管理职责 4
第二章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一、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 4
二、集团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5
三、集团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 5
四、集团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6
五、集团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 6
六、集团分管生产、安全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7
七、集团分管技术质量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8
八、集团分管行保消防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8
九、集团分管资产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9
十、集团分管市场营销与经营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9
十一、集团分管人事教育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9
十二、集团分管劳务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10
十三、集团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0
十四、集团分管法务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0
十五、集团纪委书记的安全生产责任 11
十六、集团分管信访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1
十七、集团分管企业资质、认证和改革发展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2
十八、集团分管海外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2
十九、集团分管开发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 12
二十、集团公司特设机构(指挥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13
二十一、集团所属事业部、分公司等非法人实体、子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4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集团安全监管部安全生产职责 14
二、集团施工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5
三、集团行政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16
四、集团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职责 17
五、集团资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17
六、集团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8
七、集团审计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 18
八、集团市场营销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8
九、集团房地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9
十、集团董事会秘书部安全生产职责 19
十一、集团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9
十二、集团内部派出监事会安全生产职责 20
十三、集团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20
十四、集团宣传部、团委安全生产职责 20
十五、集团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21
十六、集团组织部、纪委安全生产职责 21
十七、集团改革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22
十八、集团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22
十九、集团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22
二十、集团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23
二十一、集团内部银行安全生产职责 24
二十二、集团特设机构(地铁指挥部、重点工程指挥部等)安全生产职责 24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全面落实施工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治安维稳、资金安全、个人安全、品牌安全“八大安全”管理职责,提升住总集团安全生产体系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7、《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8、《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9、《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10、《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系统、特设机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职责划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集团各业务部室负责本业务系统和与职责相关的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督,集团所属法人实体和非法人实体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所属实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
2、本责任制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各职能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集团安全生产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