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师范大学“4+2+1”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案
“4+2+1”人才培养模式中,“ 4 ”指本科四年的学科专业学习;“ 2 ”指硕士
研究生阶段两年的教育理论与学科专业知识学习,以及教育研究与学位论文撰
写;“ 1 ”指硕士研究生阶段一年的基础教育实践,其中,第二学期在县域标准化
高中实习半年,第四学期在城市示范性高中实习半年;大学本科第四学年为本科
生和研究生教育的衔接阶段,此阶段在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同时,修读部分研究
生课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
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
高素质研究型教师。基本要求如下:
,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较强的教育教学与研究能力,能熟
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和教育管理实
践中存在的问题。
,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国际教育改革和学
科发展的前沿。
。
,具备迅速成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实力,具有
引领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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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方式
培养采取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教学以课程学
习为载体,实施讲授、自学、讨论、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等相结合的方式,采用
研究性教学、案例教学、体验式教学等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解决教
育实践问题的能力。
在培养指导中,实施大学导师与中学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以大学导师指
导为主,中学导师参与课程教学、教学实践与学位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学生
入学一个月内,结合个人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
习、文献阅读、教育实习、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合理安排。
三、修业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制一般为 3 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
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
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
一般不超过 5 年。课程学习实习学分制,毕业前应至少取得 35 学分,方可申请
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按三年进行安排,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
(一)必修课程
(10 学分)
政治理论 40 学时 2 学分
外国语 40 学时 2 学分
课程与教学论 40 学时 2 学分
教育心理学 40 学时 2 学分
教育科研方法 40 学时 2 学分
(10 学分)
请各相关学院结合“4+2+1”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及中学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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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实际,为学生开设研究生阶段相应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4—6 门,作为
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一般 20 学时为 1 学分。开设课程的具体名称、学时、学
分、学期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研究确定,请注意保持各学期开设课程的密度相对平
衡。建议在第一学期开设“﹡﹡学科教学论”课程(40 学时,2 学分),第三学
期开设“﹡﹡学科教育实习反思”课程(20 学时,1 学分)。
(二)选修课程
1. 公共选修课程(至少选修 5 学分)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题 20 学时 1 学分
现代教育技术 40 学时 2 学分
教育学原理 40 学时 2 学分
学校管理学 40 学时 2 学分
教学系统设计 40 学时 2 学分
学科科学与技术(网络教学) 20 学时 1 学分
教育学专业英语(口语) 20 学时 1 学分
教师职业道德 20 学时 1 学分
教育政策与法规 20 学时 1 学分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心理健康教育 40 学时 2 学分
(至少选修 4 学分)
请各相关学院结合“4+2+1”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的课程设置及中学相应
学科教学实际,研究确定 5—6 门相关专业选修课程。每门专业选修课程以 20
学时为宜,计 1 学分。课程开设学期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研究确定,请注意保持各
学期开设课程的密度相对平衡。
(三)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6 学分)
实践环节主要为一年的基础教育实践活动,即第二学期在农村中学实习半年
和第四学期在城市中学实习半年,主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