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安全工作规程(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管理,严肃安全作业制度, 保障从事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三条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 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均有权予以制止。第四条对模范执行本规程者, 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违反本规程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广播电视网络的工程人员。(二)电杆上作业第六条上杆前应检查杆根是否牢固。否则,严禁攀登。第七条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 如脚扣、踏板、安全带等是否完整、牢靠。第八条在电杆上工作, 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上或系在电杆顶梢上,防止横担不牢、断裂以及安全带从杆顶脱出。系好安全带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上作业转体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第九条杆上人员应防止掉东西, 使用的工具、材料均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下严禁无关人员逗留。第十条遇有大雾、雷雨或五级以上大风时, 严禁在电杆上作业。(三)梯子上作业第十一条使用前,检查梯子是否牢固,无损坏。第十二条梯子放置应牢靠、平稳, 不得架上不牢靠的支撑物和墙上。第十三条梯子根部应做好防止滑倒的措施。第十四条使用梯子时,与地面间的夹角应以 60° 左右为宜。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在梯子上部作业,应有专人扶梯和监护。同一梯子不得有两人同时工作,亦不得带人移动梯子。第十六条搬动梯子时, 应与电气设备( 或其它物品)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四)光缆电缆线路的敷设第十七条放线、撤线工作,均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第十八条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河流等放、撤线时, 应做好安全措施。如在其前后放置“施工重地”标牌、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第十九条光电缆与有关障碍物交越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交越情况平均间距( CM) 交叉间距( CM) 与避雷引下线 100 50 与冷水管 155 与煤气管 30 30 与热力管( 包封) 30 30 与热力管(不包封) 50 50 第二十条光电缆与其它架空明线线路共杆架设时, 其两线间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种类间距( M) 1KV — 10KV 电力线 1KV 及以下电力线 通信线 第二十一条在已架有通信、电力线的杆路上加挂吊线时, 要防止吊线上弹发生危险。(六)传输线路的接地、防雷第二十二条接地系统对保障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及相应人身安全非常重要, 应严格按照相应国标执行。光节点、放大器和户外电缆是特别注意接地要求之处。第二十三条网络传输部分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4Ω。第二十四条放大器箱和供电器的接地、接点应在其机壳上,并均应就近设置接地体。第二十五条空电缆吊线两端的终结处均应接地, 每隔 200 米处均应将钢缆接地, 第二十六条电缆跨越公路、铁路、河流时, 在一端应将钢缆和电缆外屏蔽层作接地处理。第二十七条与电力线同杆架设、在跨越变台时, 应在变台两侧电杆设备接地。第二十八条供电器的市电输入端的相线和零线对地均应装入适合交流 220V 工作电压的电源避雷器。(七)使用手电钻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第二十九条使用前要选用合适的钻头, 并用专用钥匙将钻头坚固在卡头上。第三十条电源线和外壳接地线应用橡套软线,外壳应可靠接地。第三十一条开始使用时, 不要手握电钻去接电源, 应将其放在绝缘物上再接电源, 用试笔检查外壳是否带电, 按一下开关, 让电钻空钻一下,检查转动是否正常,并再次验电。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胶鞋, 站在绝缘垫上或干燥的木板、木凳上。操作人员禁止带线手套。第三十三条凡在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以及十分潮湿的特殊环境里,不能使用电钻作业。(八)其它第三十四条 3 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第三十五条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内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第三十六条由于雷击、强电感应等造成线路、设备带电、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进行抢修工作。第三十七条遇有电气设备火灾时, 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在室外使用灭火器时,使用人员应站在上风侧。第三十八条其它事项在劳动安全规程中有具体规定的, 应予以遵守。二、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一)监理的范围和内容第一条工程监理主要负责监理我公司以下工程项目: 1 、省市网主支干线路改迁、抢修 2 、有线电视、数据业务的光缆架设 3 、有线电视、数据集团用户的安装 4 、有线电视、数据零散用户的安装 5 、有线电视、数据网络用户的维护、改造(二)监理的标准第二条光缆架设的监理标准和省市网主动支干线路的改迁、抢修的标准。 1、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小于光缆外径的 15倍, 施工过程中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