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CJJ 36-
修订关键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预防性养护技术相关要求,包含:预防性养护概念,预防性养护时机选择,病害预处理要求,预防性养护方法及相关要求,和预防性养护工程检验和验收标准;2.增加了技术档案管理,包含技术档案管理通常要求,道路检验及养护工程资料相关要求和档案管理及信息化管理要求。
规范: 众智建筑资源
1 总 则
1.0.1 为保持城镇道路设施功效,确保其完好和安全运行,提升服务水平,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养护工作,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完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城镇道路(包含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及隶属设施)养护。
1.0.3 城镇道路中桥梁养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要求。
1.0.4 城镇道路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路面情况指数 pavement condition index(PCI)
    表征路面完好程度指标。
2.1.2 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riding quality index(RQI)
    表征路面行驶舒适度指标。
2.1.3 路面综合评价指数 pavement quality index(PQI)
    表征路面完好和行驶舒适程度综合指标。
2.1.4 人行道情况指数 footpath condition index(FCI)
    表征人行道完好程度指标。
2.1.5 预防性养护 pavement preven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结构强度足够、仅表面功效衰减情况下,为恢复路面表面服务功效而采取养护方法。
2.1.6 矫正性养护 corrective maintenance
    在道路设施出现明确病害或已部分丧失服务功效情况下,采取对应功效性或结构性恢复方法。
2.1.7 应急性养护 emergency maintenance
    在突发情况下采取养护方法。
2.1.8 保养小修 minor rehabilitation
    为保持道路功效和设施完好所进行日常保养。
2.1.9 中修工程 medium-sized rehabilitation
    对通常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时维修工程。
2.1.10 大修工程 major rehabilitation
    对道路较大损坏进行全方面综合维修、加固,以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进行局部改善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工程,其工程数量大于8000m2或含基础施工工程大于5000m2。
2.1.11 改扩建工程 modification and extension project
    对道路及其设施不适应交通量及载关键求而需要提升技术等级和提升通行能力工程。
2.2 符 号
2.2.1 城镇道路养护情况评定指标和符号:
    CL——车行道完好率;
    F1——检验单元车行道总面积;
    F1i——检验单元车行道各类破损实际面积;
    F2——检验单元人行道总面积;
    F2i——检验单元人行道各类破损实际面积;
    Ki——车行道各类破损换算系数;
    PL——人行道完好率;
    QL——其它设施完好程度;
    SDL——路基和排水设施完好程度;
    Ssd——路基和排水设施破损扣分累积分值;
    Sf——其它设施破损扣分累积分值;
    β——路龄系数;
    λbi——道路各类设施合格率;
    λz——道路综合完好率;
    μi——各类设施综合百分比系数。
3 基础要求
3.0.1 城镇道路养护应包含道路设施检验评价、养护工程和技术档案管理。
3.0.2 城镇道路应依据养护等级和技术情况进行养护和评价。
3.0.3 依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关键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下列三个养护等级:
    Ⅰ等养护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商业繁荣街道、关键生产区道路、外事活动路线、游览路线;
    Ⅱ等养护城镇道路:除Ⅰ等养护以外次干路、步行街、支路中商业街道;
    Ⅲ等养护城镇道路:除Ⅰ、Ⅱ等养护以外支路。众智建筑资源
3.0.4 城镇道路技术情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
3.0.5 城镇道路应定时进行日常巡查、检测评价,并应依据评价结果制订年度维修计划及中期道路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