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办法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办法,由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PA教育中心负责MPA学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本办法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批准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综合考核MPA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MPA招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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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60分、英语45分、综合90分
二、复试形式、方法、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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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1小时;成绩为合格、不合格。题型为主观题。复试范围等相关信息近期将在MPA中心网站“招生动态”一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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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面试形式:综合素质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17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
②面试方法:综合素质测试包括个人介绍、专家提问、回答抽签问题;外语水平测试为英语问答,主要考核听说能力。
③面试时间:综合素质测试与外语水平测试合计每人15分钟。
④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      价值取向与职业道德
●    对国内外重要时事的了解及国家政策的理解程度
●    对法律、经济、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
●    工作内容、经验、业绩
●    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
●    判断、自制力与应变能力
●    表达与沟通能力
●    创新意识
●    举止礼仪与心理素质
⑤外语水平测试内容是英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不合格者将失去被录取资格。
=初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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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的考生(以本科毕业生工作3年、专科毕业生工作5年为起点),,每人最多加10分。年限计算以毕业证所示日期为起始时间,截至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以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为第一获奖人者,三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加5分,一等奖每项加10分;上述奖项其他证书列名获奖人者,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
●      获得其他对社会有巨大正面影响的奖励,并有相关证明的,经天津大学MPA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符合条件的,视情况最多加2分,并进行公示。
以上加分要求必须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复印件,否则不予承认。凡在以上文件中有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被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0日(周三)下午13:00—16:30
3月21日(周四)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3月22 日(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6:30
体检地点:天津大学校医院  
注: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准考证。请保留好体检证明单,以便在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