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
为适应大学发展,建立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有利于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与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人才引进要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和专业协调发展,有利于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二)突出重点,重在使用。围绕学校发展的急需紧缺专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
(三)特事特办,统筹实施。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和政策,成熟一个,引进一个,鼓励团队引进。用人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协调有力,办事高效的引进机制。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在校院机构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对引进的特别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
二、引进人才的条件和对象
引进人才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工作,有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为人正派和无违法乱纪,身心健康。
引进人才分六个类别。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B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成员,入选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名或二等奖第1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专家;当选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多年从事某领域研究,已形成特色研究体系,取得国(境)内外同行公认具有世界领先成就(要求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C类: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二级教授;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近5年来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者,或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自然科技成果奖二等奖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者。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
D类: 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技术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
E类: 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海外归的学术成果或科研业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
F类: 急需引进学科专业的优秀博士,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人才引进的方式和程序
(一)以全职引进方式为主(D、E、F层次为全职引进,其他层次为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允许以合作科研、带项目进校、定期讲学、编制外聘用等灵活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柔性引进方式及待遇通过协商并按签订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