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装修管理要求
为维护本项目楼宇结构安全、外观整齐和美观,确保公用设备、设施完好使用,保障广大业主正当权益和根本利益,我中心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装修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要求。
装修资质要求:
凡在本项目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单位,必需携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承建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任何个体从业者一律不得进入本项目从事装修、装饰活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需持对应上岗证书,方可作业。
装修申请: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人(持委托书)对自有物业进行装修前,必需同施工单位到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对在装修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或改动管路、线路须尤其申请立案。
装修审批:
施工单位到中心审批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及加盖有效公章复印件留存、《委托书》、《装修申请表》及施工图纸等。中心相关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交中心总物业经理助理审批后,施工单位到管家部前台交纳相关费用。
施工单位凭交费证实到中心管家部领取《装修管理要求》,签署《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填写《装修施工人员记录表》,办理施工人员《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施工许可证》,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
装修施工管理:
装修施工单位必需严格实施本装修管理要求,按审批施工方案、施工地点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装修内容。
装修施工单位必需自愿接收中心及业主对装修内容、装修质量监督和管理,接收对施工人员、材料进出检验。
装修施工期限:中心审批之日起30天内完成,需延期,到中心办理延期手续。天天装修时间: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高噪音施工必需控制在9:00
—11:30,14:30—17:30之间),在入伙早期客服中心可依据具体情况许可合适放宽施工时间。
空调、燃气热水器购置安装前必需事先到中心查询、核实手续,方便按统一方法安装、管理。
装修严禁内容:
住宅装修,不得私自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使用功效。
许可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花板进行表面装修。住宅楼地面不准凿除原水泥水磨石面层,只许可凿毛。地面装修材料不得超出10毫米,不得铺设超出设计标准超重材料。
绝对严禁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严禁在楼宇外墙、承重墙、梁柱上穿、开孔或设固定支架、基础,严禁改变门窗结构位置、尺寸。
严禁在外墙、门、窗、玻璃、阳台喷涂和主体结构、本身设施不一样异色涂料,严禁室外接拉晒衣架杆、绳等。
严禁使用任何方法、任何材料封闭阳台(隐形防护网除外),严禁门、窗、阳台加装防盗门、网,严禁在阳台安装任何设备设施、储物装饰柜、雨蓬等,不得拆动阳台护栏。
严禁在外墙及玻璃上安装、张贴广告类霓虹灯、招牌、条幅、字画等。
安装空调必需到客服中心登记,按指定预留位安装,不得安装窗式空调。制冷管及回水管可在非承重墙固定开孔,严禁在承重墙、梁柱上开孔。
严禁在卫生间安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每栋、每层小卫生间提议使用电热水器。
厨房尽可能避免使用2千瓦以上电饭锅、微波炉、烤箱、电加热等电器设备,避免超负荷使用引发事故。
10、严禁改动移动电路开关(配电箱),不得在装修室内乱拉电源,重新布线要事先申请,对埋设暗线或天花吊顶穿线必需使用PVC套管。
11、严禁在木质或非阻燃材料制作墙、柜、厨等设施上安装灯具及插座。
12、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