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细则
(修订版)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设置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设置目的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是中国人民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培养有学术理想、学术追求、学术兴趣和学术潜力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鼓励他们选择基础理论和代表学术发展主流方向的课题进行研究。获得该奖项的博士研究生,如需要,可按四年进行培养。
二、评选原则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遵循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规律,坚持“培育学术新人、激励创新发展”的原则,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具体评审原则如下:
(一)前期(含硕士研究生阶段)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影响力较大;
(二)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在理论研究、方法研究等方面有较大创新,预期会取得较大的突破性成果,达到该研究领域。
三、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面向我校优秀的在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计划资助25名。各学院以一、二年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10%推荐。
(二)评选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应品学兼优,课程考试、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B”以上。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应具备很强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质。
3、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原则上应有公开发表在核心期刊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期刊目录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修订)》。
4、申报者须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博士科研成果统计”模块,如实填报本人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并经打印《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导师签字认可,学院审核真实性和是否符合选拔条件,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四、申报材料和审核
1、《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学院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
2、《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统计表》,导师签字认可,学院审核真实性和是否符合选拔条件,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附件1)
4、学院提交经排序的《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五、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成绩单、科研论文发表的原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科研论文发表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查和学术水平认定。通过评审,学院确定选拔名单并排序,将候选人材料(附件1、2、3,纸本及电子版各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复审候选人材料,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4、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学校《推荐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一周,异议人须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异议报告,研究生院负责保密并依据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5、公示结束,研究生院将学校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六、资助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