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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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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0/12/11 文件大小: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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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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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防城港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员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做好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员工在以业绩为主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得到全面、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结合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防城港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员工年度绩效考核;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  对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进行考评.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以分数计算体现,由部门年度考核得分、个人月均考核得分、个人季度综合技能考评得分以及年度加、扣分项三个指标构成.
(一)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及考核总得分计算方式
1、绩效考核指标权重
(1)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指标权重
部门年度考核得分占40%,个人月度考核得分占40%,个人季度综合技能考评
平均得分占20%。
(2)员工年度考核指标权重
部门年度考核得分占30%,个人月度考核得分占50%,个人季度综合技能考评平均得分占20%。
2、考核总得分计算方式
(1)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总得分=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个人月均考核得分*40%+个人季度综合技能考评平均得分*20%+年度加分-年度扣分;
(2)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总得分=部门年度考核得分*30%+个人月均考核得分*50%+个人季度综合技能考评平均得分*20%+年度加分—年度扣分;
3、年度加、扣分标准。由关于受到表彰、奖励加分标准,关于受到通报批评、待岗扣分标准,关于岗位工作加、扣分标准构成。
(1)关于受到表彰、奖励加分标准
①获得国家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含省级)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分,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分;
②获得国家局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含省级)组织开展的某项活动奖励的(不含鼓励奖、优秀奖),每次加3分;
③获得区局(公司)或者市级人民政府以上(含市级)授予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每次3分;
④获得区局(公司)或者市级人民政府以上(含市级)组织开展的某项活动奖励的(不含鼓励奖、优秀奖),每次加1分;
⑤获得市局(公司)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
(2)关于受到通报批评、待岗扣分标准
①受到区局(公司)通报批评处理的,每次扣减10分;
②受到市局(公司)待岗处理的,每次减10分;
③受到各县级局、机关各部门通报批评处理的,每次扣减3分。
年度加、扣分,同样内容的不累计,、扣分均只取年度内发生事项。
(3)关于岗位工作加、扣分标准
①专卖序列岗位工作加、扣分标准分五类:稽查类、专卖监督管理类、内管类、管理类(专卖股股长、案审员、内勤)、综合类(综合股股长、安全员)。具体标准由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其中综合股股长标准由财务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办公室制定,安全员标准由安保科制定),并以当年实施为准;
②营销序列岗位工作加、扣分标准分为三类:综合类、客户经理、订单类。具体标准由营销中心负责制定,并以当年实施为准;
③物流序列岗位工作加、扣分标准分为三类:配送类(含配送员、配送驾驶员)、分拣类、综合类(各部部长、数据管理员、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