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讲:秦
一: 秦统一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
二: 秦加强统治的措施
三: 秦代的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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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帝国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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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帝国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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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帝国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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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帝国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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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虎狼之秦:法家思想与秦军国主义发展特色
综合国力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全部可以动用的物质力量的总和。
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
国力强的国家不一定国家能力也强。国家能力强弱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秦国社会具有浓厚的军事化色彩。秦国专制君权较早就发展出了相当高的政治控制和社会动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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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之秦”:法家思想与秦军国主义发展特色
“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
——《战国策 · 魏策三》
“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
——《商君书 · 兵守篇》
“秦性强,其地险,其政严,其赏罚信,其人不让”。
——《吴子 · 料敌》
“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
——《战国策 · 韩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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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之秦”:法家思想与秦军国主义发展特色
法家之士多出于三晋,而其功显于秦,则法家固西北民族之精神,入中夏与三代文物相渐渍,遂独成一家之说。
——蒙文通《古学甄微 · 法家流变考》
古今言者,胥以为商君变秦,为废仁义而即暴戾,若由文而退之野。是岂知商君之为缘饰秦人戎狄之旧俗,而使渐进于华夏之文耶?凡商君之法,多袭秦旧,而非商君之自我作古。
——蒙文通《古史甄微 · 秦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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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之秦”:法家思想与秦军国主义发展特色
秦孝公商鞅变法(BC356、BC350)与军功爵制
《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韩非子 · 定法》: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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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狼之秦”:法家思想与秦军国主义发展特色
“军爵塑造新社会”
封建制度的君子小人之分野取消了,万民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凭借个人在战场上的表现缔造自己的身分地位。……爵不仅是秦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它是个人社会地位的权衡,田宅产业的凭依,职官权力之所出,名誉荣辱之所系,若欲出人头地,则非具备高爵不可。……商鞅军爵制之树立正因此势而利导之,终于塑造成一个有别于封建阶级的新阶级社会。
——杜正胜《编户齐民——
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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