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为切实推行医院救死扶伤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医疗行为,预防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因多种原因或疾病造成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诊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施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需负责病人抢救和生命体征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需听从抢救小组责任人或主管医师指挥,快速将病人转入抢救室和ICU进行救治,尤其紧急设法转运应就地抢救,召集抢救车和医院抢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造成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尤其支持,除按第三条处理外,必需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转送必需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医护人员陪同,依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需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需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责任人亲自主持。各病区要建立定时检验抢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确保任何时候全部能提供充足抢救药品,辅助科室要确保抢救检验设备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理危重病人关键部门,必需确保抢救床位和设备应急使用和人员紧急调用。科室要建立对应定时检验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抢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抢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抢救场所。为救命,主持抢救责任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抢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行使后应立即汇报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所以所引发后果,当事人将负担法律责任。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与。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七天不少于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七天2-3次,查房通常在早晨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最少查房二次。
(二)对重危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改变并立即处理,必需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验病员。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子、各项相关检验汇报及所需检验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层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要汇报简明病历、目前病情并提出需要处理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依据病情做必需检验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指示。
(四)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七天进行一次护理查房,关键检验护理质量,研究处理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五)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处理疑难危重病例,审查对新入院、疑难重危病员诊疗、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验诊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需教学工作。副主任医师对新入院通常病人在首次查房时应提及包含疾病诊疗依据、判别诊疗、诊疗方案及诊疗过程中应注意问题等四方面内容,对疑难病例应提及临床症状、体征、试验室检验结果在判别诊疗意义及明确诊疗路径、方法和方法:对已发出“病危”通知病人,应自当日起连续三天,天天进行查房,查房需提及目前关键矛盾和处理关键矛盾路径、方法和方法。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疗未明、诊疗效果不好病员进行关键检验和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反应,倾听病员陈说,检验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统计;了解病员病情改变并征求她们对饮食、生活意见;检验医嘱实施情况及诊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关键巡视重危、疑难、待诊疗、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检验化验汇报单,分析检验结果,提出深入检验或诊疗意见,检验当日医嘱实施情况;给必需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验医嘱;检验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意见。
(六)院领导及职能科室责任人,应有计划有目标地定时参与各科查房,检验病员诊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问题,立即研究处理。
(一)凡碰到需会诊疑难病例,应立即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医师检诊病人,并做简明病史介绍。应邀医师通常要在二十四小时完成,并写会诊统计。如需专科会诊轻病员,可让病员到专科检验。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需随叫随到,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需立即抵达会诊地点。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相关医务人员参与。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